(2019年)王某5年内因逃税被税务机关给予3次行政处罚后,又采取欺骗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逃税20万元,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8%,下列有关是否追究王某刑事责任的做法中,正确的是( )。
(2019年)根据刑法理论,犯罪构成要件通常包括( )
青天市监察委员会发现本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曹某有利用职权受贿行为,在对曹某进行监督、调查的过程中,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根据《监察法》相关规定,下列关于监察监督的说法正确的是( )。
下列表述属于监察原则的有( )。
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关于制定《监察法》的目的,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下列关于监察机关及监察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有( )。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反诉,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甲在一起债权债务纠纷中提起诉讼后因故撤诉并得到人民法院允许。3个月后甲反悔,甲( )。
根据《民诉解释》的规定,下列案件中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有( )。
2019年在四川凉山州森林火灾救援现场,因风力风向突变,突发林火爆燃,27名森林消防指战员和3名地方扑火队员在扑火行动中壮烈牺牲。霍某在其微信朋友圈中对凉山烈士救火牺牲一事公然发布带有侮辱性的不当言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保定市检察院发现该案线索并对此提起公益诉讼。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2013年9月,杨某某与中盛置业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杨某某购买了中盛置业公司开发“南港新城”面积101平方米房屋,同年入住。2013年9月中盛置业公司与中盛物业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2013年9月1日-2016年12月31日由中盛物业为该小区进行物业服务。2016年“南港新城”业主委员会重新招聘建明物业对南港新城小区进行物业管理,并与建明物业签订《南港新城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公司合同》。物业管理期限自2016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还有以下事项: (1)杨某某由于在外地工作,其他地方也有住房,房屋自购买后只是偶尔居住,因此,自入住后一直没有向中盛物业和建明物业交物业管理费。2018年6月、8月中盛物业向杨某某发出了书面缴纳通知,2019年10月、2020年5月建明物业也向杨某某发出了书面缴纳通知,杨某某均未缴纳。2020年6月、2020年8月中盛物业和建明物业先后以杨某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杨某某缴纳入住以来的物业费。(2)杨某某父母早亡,姐姐抚养其长大,现姐姐年老体衰,居住条件不好,杨某某拟报答姐姐早年的养育之恩。(3)南港新城小区不时发生高空坠物事件发生,虽尚未造成大的伤害,但业主也人心惶惶。 根据案情及《民法典》,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中盛物业与建明物业的交接的说法,正确的有( )。
雅新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到2018年时外债高达20亿元,濒临破产。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帮助下,公司本想重组自救,但未成功。2018年4月,多家银行向该公司所在地法院申请破产重整。4月29日,法院裁定准许该公司重整,并确定兴达会计师事务所为重整管理人。6月28日,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使重整取得了债权人的理解和支持。11月8日,法院召集全体债权人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重整计划高票表决通过。12月19日,法院依法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雅新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到2018年时外债高达20亿元,濒临破产。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帮助下,公司本想重组自救,但未成功。2018年4月,多家银行向该公司所在地法院申请破产重整。4月29日,法院裁定准许该公司重整,并确定兴达会计师事务所为重整管理人。6月28日,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使重整取得了债权人的理解和支持。11月8日,法院召集全体债权人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重整计划高票表决通过。12月19日,法院依法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兴达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其职权有( )。
甲公司为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1992年11月经乙市工商局核准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甲公司自开始经营以来内部管理一直存在严重问题,长年亏损。2017年度审计报告显示甲公司资产负债率超出100%,甲公司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27人,至今拖欠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医疗保险费用,截止2018年4月,甲公司尚欠王某3000万元,张某和周某各2000万元无法偿还。王某遂向乙市中级法院申请甲公司破产。 乙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申请人王某对被申请人甲公司享有债权,事实清楚。现有证据显示,甲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偿债能力,该法院遂裁定受理王某破产申请,并于2018年5月8日向甲公司送达了通知书、破产申请等材料,甲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提交书面意见,明确表示同意进行破产清算,该法院指定丁律师事务所作为甲公司破产管理人。经破产管理人核实,甲公司对戊公司有1000万元到期债权尚未要求戊公司偿还。李某持有甲公司汽车一辆。 此外,甲公司债权人周某于2018年3月1日向乙市某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甲公司偿还2000万元借款,该基层人民法院当日受理周某的起诉(需中止),并依周某申请对甲公司办公楼进行了财产保全(需解除),尚未结案。2018年6月10日,陈某因甲公司合同违约,向该基层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赔偿责任(需中止)。 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产生的法律后果有( )。
甲公司为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1992年11月经乙市工商局核准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甲公司自开始经营以来内部管理一直存在严重问题,长年亏损。2017年度审计报告显示甲公司资产负债率超出100%,甲公司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27人,至今拖欠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医疗保险费用,截止2018年4月,甲公司尚欠王某3000万元,张某和周某各2000万元无法偿还。王某遂向乙市中级法院申请甲公司破产。 乙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申请人王某对被申请人甲公司享有债权,事实清楚。现有证据显示,甲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偿债能力,该法院遂裁定受理王某破产申请,并于2018年5月8日向甲公司送达了通知书、破产申请等材料,甲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提交书面意见,明确表示同意进行破产清算,该法院指定丁律师事务所作为甲公司破产管理人。经破产管理人核实,甲公司对戊公司有1000万元到期债权尚未要求戊公司偿还。李某持有甲公司汽车一辆。 此外,甲公司债权人周某于2018年3月1日向乙市某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甲公司偿还2000万元借款,该基层人民法院当日受理周某的起诉(需中止),并依周某申请对甲公司办公楼进行了财产保全(需解除),尚未结案。2018年6月10日,陈某因甲公司合同违约,向该基层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赔偿责任(需中止)。 下列主体中,可以申请甲公司破产重整的有( )。
甲市钢铁厂与乙市物资公司在丙市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乙市物资公司签发了一张乙市工商银行支付的汇票,钢铁厂持票兑现遭银行拒绝,理由是该汇票发票人签章系伪造。钢铁厂如要提起票据权利诉讼,下列法院有管辖权的是( )。
(2012年)自然人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 )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院治病的除外。
甲公司多次利用制作假账方式逃避缴纳税款,情节严重,市税务局依法对甲公司作出了罚款4万元的处罚决定,并冻结了甲公司存款。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
对省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 )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