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下列情形中,买受人应当承担标的物灭失风险的有( )。
过错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 )。
某小学组织春游,队伍行进中某班班主任张某和其他教师闲谈,未跟进照顾本班学生。该班学生李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私自离队购买食物,与小贩刘某发生争执被打伤。对李某的人身损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李兰上班没有赶上单位班车,巧遇开私家车上班的本单位同事张飞,张飞好心无偿搭车李兰,途中张飞驾驶的车辆与另外一辆私家车相撞,事故致使张飞和李兰均不同程度受伤,李兰花费医疗费5000元。事故发生后认定是张飞一方的责任。后李兰向张飞索赔。根据《民法典》,对于李兰的损失,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
胡某雇用丁某为其建房,在建房过程中,丁某拿起一根钢筋时,不小心触碰到高压电线,致丁某触电死亡。后丁某的家人即以胡某和供电公司为被告诉至法院。如果供电公司设置的高压线完全符合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公司章程是公司必备的基本法律文件。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说法,正确的有( )。
2014年4月1日,甲公司为发展北方市场,在北京市海淀区设立了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根据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甲、乙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认股人丙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所认股份的股款。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
2017年3月3日,甲、乙、丙签订投资协议设立海虹公司。约定每人各认缴出资30万元,并于公司成立后3个月内缴齐。2017年3月15日,海虹公司经登记成立。甲任执行董事,乙任经理,丙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成立后未召开过股东会。2017年11月,丙以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自己不具有会计和法律专业知识为由,向海虹公司提交书面申请,请求由其聘请的律师和会计师代其查阅海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海虹公司以查阅涉及到公司商业秘密,且该申请未得到甲、乙同意为由,拒绝了丙的要求。2017年12月3日,丙以侵犯其股东知情权为由起诉海虹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公司提供查阅。 2017年12月5日,海虹公司因项目需要向河海公司借款130万元,借期5个月,年利率36%,长捷公司为海虹公司的借款出具《保证责任书》提供担保,没有明确保证方式。2017年12月7日,河海公司将借款汇入海虹公司的银行账户。借款届期时,海虹公司未还款,河海公司多次催要未果,河海公司于2018年6月将海虹公司、长捷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立案后,河海公司发现甲、丙的认缴出资未到位,于是追加甲、丙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甲、丙承担责任。(考题改编) 下列有关甲、丙出资行为及其后果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万元,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甲、乙、丙、丁、戊5名发起人募集设立了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份共计3000万股,其中甲持股20%,任公司总经理。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的召集方式及表决程序未作规定。2016年8月4日,甲提议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公司增资方案。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8月5日向记名股东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并于次日向无记名股东发布公告,要求全体股东于2016年8月15日前往公司所在地参加会议讨论公司增资事宜。乙因为不同意甲的提议而未出席会议。此次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60%同意通过3项决议:(1)通过公司增资方案;(2)改选甲为公司法定代表人;(3)选举工会主席赵某为公司职工董事。会后,该公司根据此会议决议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相应变更登记。乙认为此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决议的程序违反法律规定,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关乙所提起的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财务总监郝某利用职务便利,制作虚假财务报表虚增利润10万元,存入其个人账户。该事件查明后,给公司带来很大负面影响,但A公司董事会一直没有请求郝某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于是持有A公司5%股权的股东刘某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对郝某提起诉讼,但监事会碍于压力明确表示拒绝。对此,股东刘某拟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下列情形不属于股东资格继受取得的是( )。
甲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所作出的下列决议中属于可撤销的有( )。
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按照一定方式,分成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下列关于公司分立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下列关于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法律后果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根据《企业破产法》及司法解释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下列关于管理人职责及债务人财产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抵销权行使条件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2016年7月1日,甲公司因长期拖欠到期债务无力偿还,被债权人申请破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该破产申请,并指定乙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在10月10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将甲公司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汇报。全部财产的变现价值为1500万元。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30万元,管理人报酬20万元,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40万元,欠发职工工资100万元;管理人于7月15日解除了甲公司与丙公司所签的一份买卖合同,给丙公司造成了100万元的经济损失。甲公司在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并提出和解协议草案。该和解协议草案在债权人会议讨论时,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有2/3表示同意,并且表示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丁、戊,对债权人会议讨论的下列事项中,不享有表决权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