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监察委员会可以向本级( )以及所管辖的行政区域、国有企业等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
根据《监察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关于监察委员会的职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2019年)根据《监察法》规定,下列有关监察委员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下列不属于《民事诉讼法》调整范围的是( )。
新世纪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员工邓某到亚泰公司担任技术测试员,某次亚泰公司派遣邓某到用户路某家测试新设备,邓某态度不好和路某发生口角,并将路某打伤。路某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甲与乙在A地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B地为合同履行地,甲的住所地为C地,乙的住所地为D地,甲在E地设有分支机构。后甲违约,乙提起民事诉讼,下述法院中有管辖权的有( )。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下列关于当事人举证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2013年9月,杨某某与中盛置业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杨某某购买了中盛置业公司开发“南港新城”面积101平方米房屋,同年入住。2013年9月中盛置业公司与中盛物业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2013年9月1日-2016年12月31日由中盛物业为该小区进行物业服务。2016年“南港新城”业主委员会重新招聘建明物业对南港新城小区进行物业管理,并与建明物业签订《南港新城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公司合同》。物业管理期限自2016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还有以下事项: (1)杨某某由于在外地工作,其他地方也有住房,房屋自购买后只是偶尔居住,因此,自入住后一直没有向中盛物业和建明物业交物业管理费。2018年6月、8月中盛物业向杨某某发出了书面缴纳通知,2019年10月、2020年5月建明物业也向杨某某发出了书面缴纳通知,杨某某均未缴纳。2020年6月、2020年8月中盛物业和建明物业先后以杨某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杨某某缴纳入住以来的物业费。(2)杨某某父母早亡,姐姐抚养其长大,现姐姐年老体衰,居住条件不好,杨某某拟报答姐姐早年的养育之恩。(3)南港新城小区不时发生高空坠物事件发生,虽尚未造成大的伤害,但业主也人心惶惶。 根据案情及《民法典》,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杨某某报答其姐姐养育之恩的做法,可以获得法律支持的有( )。
华兴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因管理不善造成亏损,未弥补的亏损达公司股本的1/4,公司董事长决定2018年4月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如何解决公司面临的困境。2018年4月1日,董事长李某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内容如下:讨论解决本公司面临的亏损问题,凡持有股份10万股以上的股东直接参加临时股东大会,小股东不必参加。股东会如期召开。有90名股东出席会议。会议议程为两项:(1)讨论解决公司经营所遇问题的措施;(2)改选公司监事2人,经讨论,大家认为目前公司效益太差,无扭转望,经表决,80名股东同意解散。会后,未出席股东大会的小股东黄某认为公司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公司法》规定,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情形有( )。
在民事诉讼中,法定代理是法律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专门设立的一种诉讼代理制度。关于法定代理人,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清水公司因买卖纠纷起诉海蓝公司,双方商定了25天的举证时限,法院认可。时限届满后,海蓝公司提出还有一份发货单没有提供,申请延长举证时限,被法院驳回。庭审时海蓝公司向法庭提交该发货单。尽管清水公司反对,但法院在对海蓝公司予以罚款后仍对该证据进行质证。下列诉讼行为不符合举证时限的相关规定的是( )。
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借款5万元,为证明这一事实,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书写的“借据”;被告则主张“借款已经清偿”,并向法院出示了原告交给他的“收据”。关于原、被告双方的证据,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某一环境保护侵权案件,由于侵害了公共利益,该地的环保组织分别向两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了公益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2016年)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委托代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2016年)下列关于民事诉讼一审开庭、审理及判决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前述期限的除外。
甲地连续发生数起以低价出售物品引诱他人至屋内后实施抢劫的事件,当地公安局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居民保持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公安局的行为属于( )。
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下列关于海关行政处罚案件管辖机关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本市部分餐饮店进行检查时,发现甲餐饮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系通过提供虚假材料欺骗所得,则该局对甲餐饮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处理,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