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A市利达信用社系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股份制城市集体金融企业,其理事会是经营决策权力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主任是信用社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会聘任并报被告中国人民银行A市分行批准。2005年11月15日,该信用社主任冯某因受贿罪被逮捕,由副主任宋某负责日常工作。宋某在负责工作期间,擅自转股26,5万元,越权扩股8万元,私自发放股金证30万元,致使信用社管理陷入混乱。理事长肖某于2006年4月15日要求A市分行批准免去宋某的职务,未得到答复。2006年10月29日,A市分行书面通知该信用社,委派中国人民银行A市分行工作人员甲主持A市利达城市信用合作社的日常工作。2008年5月29日,利达信用合作社理事会以A市分行派其工作人员负责信用社的日常工作,严重侵犯了其经营自主权为由,以利达信用合作社的名义向A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A市分行停止侵权行为。法院审理后认为A市分行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于是判决:撤销A市分行2006年10月29日的书面通知,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A市分行不服判决,遂提起上诉。 问题: (1)利达信用合作社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2)本案中,利达信用合作社理事会的做法是否合适? (3)A市分行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能否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4)一审法院的撤销判决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案情: 郭某向县公安局报案,说自己出差时家中的钱物被盗,并举出一系列事实现象推断是邻居丁某所为,县公安局予以立案。在侦查中,县公安局对丁某拘留,然后提请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县检察院予以批准。公安局侦查终结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郭某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丁某赔偿损失。县法院审理后判处丁某有期徒刑2年,责令丁某赔偿郭某的损失4500元。丁某上诉,2010年6月21日,市中级法院改判丁某无罪,并予以释放。丁某释放前被羁押50日。2011年3月5日,丁某申请国家赔偿。 问题: (1)如何确定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 (2)丁某的请求是否超过时效? (3)如丁某对赔偿义务机关确定的赔偿数额不满,可否申请复议?
(2010年)案情: 张某—— 某国企副总经理 石某——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某——张某的朋友 姜某——石某公司出纳 石某请张某帮助融资,允诺事成后给张某好处,被张某拒绝。石某请出杨某帮忙说服张 某,允诺事成后各给张某、杨某400万股的股份。后经杨某多次撮合,2006年3月6 日 , 张某指令下属分公司将5,000万元打人石某公司账户,用于股权收购项目。2006年5月10 日,杨某因石某允诺的400万股未兑现,遂将石某诉至法院.并提交了张某出具的书面证明 作为重要证据,证明石某曾有给杨某股份的允诺。石某因此对张某大为不满,即向某区检察 院揭发了张某收受贿赂的行为。检察院立案侦查,查得证据及事实如下: —— 石某称:2006年3月14日,在张某办公室将15万元现金交给张某,同年4月17日,在杨某催促下,让姜某与杨某一起给张某送去40万元。因担心杨某私吞,特别告诉姜 某一定与杨某同到张某处(石某讲述了张某办公室桌倚、沙发等摆放的具体位置)。 ——姜某称:取出40万元后与杨某约好见面时间和地点,但杨某称堵车迟到很久。自己闪有重要事情需要处理,就将钱交杨某送与张某。 ——杨某称:确曾介绍张某与石某认识,并积极撮合张某为石某融资。与姜某见面时因堵车迟到,姜某将钱交给他匆匆离开,他随后在自己车上将钱交给张某,张某拿出10万 元给他,说是辛苦费(案发后.杨某将10万元交检察院)。 ——张某称:帮助石某公司融资.是受杨某所托(检察院共对张某讯问六次,毎次都否 认收受过任何贿赂)。 据石某公司日记账、记账凭证、银行对账单等记载,2006年3月6日张某公司的下属 分公司将5,000万元打人石某公司账户。同年3月14日和4 月17日 ,分别有]5万元和40 万元现金被提出。 问题:依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和刑事证明理论,运用本案现有证据,分析能否认定张某构成受贿罪,请说明理由。 答题要求: ①能够根据法律、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及对刑事证明理论的理解,运用本案证据作出能否 认定犯罪的判断,指出法院依法应当作出何种判决。 ②观点明确,分析有据,逻辑清晰,文字通畅。
(2008年)案情:张某与王某因口角发生扭打.张某将工某打成重伤。检察院以故意伤 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同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问题: 1.如果一审宣判后,张某对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王某对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的刑事部分和附带民事部分认定事实都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应当如何处理? 2.如果一审宣判后,检察院对本案刑事部分提起了抗诉,本案的附带民事部分没有上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民事部分有错误,第二审人民法院对民亊部分应如何处理? 3.如果一审宣判后,本案的刑事部分既没有上诉也没有杭诉,王某对本案附带民事部 分提起了上诉,在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况下,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 的刑事部分有错误,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4.如果一审官判后.王某对附带民事部分判决上诉中增加了独立的诉讼要求,张某在 二审中也对民事部分提出了反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5.如果在一审程序中,法院审查王某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后.认为不符合提起附 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6.如果法院受理了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对 一审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2008年四川)案情:2007年1月,甲不慎遗失其手袋,内有其名贵玉镯一只。乙拾得 后,按照手袋内的名片所示积极寻找失主,与甲取得了联系,将玉镯归还给了甲。 2007年5月,甲与丙结婚。甲、丙合计开设一家茶馆,茶馆办理工商登记注明的开办 人为甲。因急需资金,甲持玉镯到信达典当行典当,经商议,玉镯出典,获资金8万元,约 定3个月后赎回。 因缺乏经验,茶馆惨淡经营,终致难以为继,2008年8月甲、丙决定关闭茶馆。此时 茶馆对外负债2万元。 同年9月,甲、丙自觉缘分已尽,协议离婚。 问题: 1.设,在乙向甲交还玉镯之前,乙不慎将玉镯摔裂,乙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 什么? 2.设,甲在丢失玉镯后焦急万分,遂在遗失场所张贴数份启事,称若有人能够找到玉 镯并送还,愿以现金5,000元酬谢。乙依此启事要求甲支付5,000元时,甲提出,由于此玉 镯是祖传,丟失之际一时心急才张贴启事,实非内心真实意愿,故请乙给予谅解,不能支付 该笔酬金。在此情况下,乙的请求应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3.设,甲并未张贴上述启事,乙寻找到甲,将玉镯奉还,但要求甲承担其为寻找失主所花费的电话费、车费、工时费320元。在此情况下,乙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为什么? 其请求应否得到支持? 4.设,乙拾得玉镯后将其以5万元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丁,甲三年后得知此事,可否请求丁返还?为什么? 丁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5.甲将玉镯典给典当行,形成什么性质的法律关系?若3个月后甲未去赎回玉镯,将 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6.甲、丙离婚时茶馆对外所欠2万元债务仍未清偿。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
张某、王某、高某分别于2010年11月与甲公司签订了劳动培训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 中双方发生了纠纷,张某、王某于2011年5月向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 合同无效,要求被告甲公司返还张某、王某各自所交的保证金2万元,退还所交学费及各种 其他费用1万元,并要求赔偿损失3万元。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追加高某为共同原告, 经过法庭调查以及双方当事人当庭辩论,在当庭合议的基础上当庭宣判合同无效,并判令甲 公司分别返还张某、王某、高某保证金各2万元,学费及其他费用各1.5万元。双方均不服 一审判决,分别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中级人民法院将张某、王某、高某 作为上诉人,甲公司作为被上诉人开庭审理此案。在审理中,张某、王某、高某认为甲公司 在其广告宣传中擅自使用他们三人的照片,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请求赔偿精神损失5万 元。第二审人民法院对此与上诉请求进行合并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判决甲公司因擅自使用张某、王某、高某的照片,向张某、王某、高某各赔偿1万元精神损失。判决生效后,甲 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问题: 1.请指出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 2.如何评价一审判决,并说明理由。 3.请指出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 4.如果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此案,可以由哪些法院对此案件进行再审?并说 明理由。
(2008年四川卷)案情:2006年10月11日晚,王某酒后在某酒店酗酒闹事,砸碎店里 玻璃数块。此时某区公安分局太平派出所民警任某、赵某执勤路过酒店,任某等人欲将王某 带回派出所处理,王某不从,与任某发生推搡。双方在扭推过程中,王某被推倒,头撞在水 泥地上,当时失去知觉,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后被鉴定为颅内出血死亡。2006年12月20 日,王某之父申请国家赔偿。 问题: 1.公安机关是否应当对王某的死亡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为什么? 2.王某的父亲是否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出国家赔偿请求? 3.本案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如何计算? 4.本案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5.若本案公安机关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式和标准是什么? 6.如果公安机关对受害人赔偿后,对民警如何处理? 7.若王某的父亲获得国家赔偿,他能否再要求民警任某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责任?
(2009年)案情:高某系A省甲县个体工商户,其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载明经营范围是 林产品加工,经营方式是加工、收购、销售。高某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香运销管理费后, 将自己加工的松香运往A省乙县出售。当高某进人乙县时,被乙县林业局执法人员拦截。 乙县林业局以高某未办理运输证为由,依据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以及授 权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该目录规定松香为林产品,应当办理运输证)的规定, 将高某无证运输的松香认定为“非法财物”,予以没收。高某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没收决 定,法院予以受理。 有关规定: 《森林法》及行政法规《森林法实施条例》涉及运输证的规定如下:除国家统一调拨的 木材外,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运输证,否则由林业部门给予没收、罚款等处罚。 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规定“对规定林产品无运输证的,予以没收”。 问题: 1.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法院?如高某经过行政复议再提起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2.如高某在起诉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法院应如何立案?对该请求可否进行单独 审理? 3.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的性质是什么?可否适用于本案?理由是什么? 4.高某运输的松香是否属于“非法财物”?理由是什么? 5.(1)法院审理本案时应如何适用法律、法规?理由是什么? (2)依《行政处罚法》,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 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应当符合什么要求?本案《林业行政处罚条例》关于没收的规定是 否符合该要求?
(2011年)案情:陈某因没有收人来源,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了一张信用卡,使用该卡 从商场购物10余次,金额达3万余元,从未还款。(事实一) 陈某为求职,要求制作假证的李某为其定制一份本科文凭。双方因价格发生争执,陈某 恼羞成怒,长时间勒住李某脖子,致其窒息身亡。(事实二) 陈某将李某尸体拖人树林,准备逃跑时忽然想到李某身有财物,遂拿走李某手机、现金 等物,价值1万余元。(事实三) 陈某在手机中查到李某的丈夫赵某手机号,以李某被绑架为名,发短信要求赵某交20 万元“安全费”。由于赵某及时报案,陈某未得逞。(事实四) 陈某逃至外地。几日后,走投无路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待了上述事实二与事实四。 (事实五) 陈某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将自己担任警察期间查办犯罪活动时掌握的刘某抢劫财 物的犯罪线索告诉检察人员,经査证属实。(事实六) 问题:1.对事实一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2.对事实二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3.对事实三,可能存在哪几种处理意见(包括结论与基本理由)? 4.对事实四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5.事实五是否成立自首?为什么? 6.事实六是否构成立功?为什么?
(2009年)材料:潘晓大学毕业不久,向甲商业银行申领了一张信用卡,透支额度为 20,000元。潘晓每月收人4.000元,缴纳房租等必需开销3,000多元。潘晓消费观念前卫, 每月刷卡透支3,000多元,累计拖欠甲商业银行借款近60,000元。不久,潘晓又向乙商业 银行申领了一张信用卡,该卡的透支额度达30.000元。 据报道,甲商业银行近几年累计发行信用卡近600万张,每张信用卡的透支额度从5. 000元至10万元不等。该银行2009年8月统计发现,信用卡持卡人累计透支接近300亿元, 拖欠期限从一个月到四、五年不等。不少人至少持有两张甚至多张信用卡,因延期还款产生 的利息和罚息达到数千元甚至上万元。由于上述现象大量存在,使得一些商业银行的坏账比 例居高不下。对此,银行界拟对透支额度大、拖欠时间长的持卡人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列人 “黑名单”,相关信息各银行共享;拟采取加大罚息比例、限制发放个人贷款、限制发放信用 卡、停止信用卡功能等措施制裁信誉不良持卡人;拟建议在设立企业、购买不动产等方面对 持卡人进行限制。 另据反映,为数不少的信用卡持卡人则认为,银行信用卡发放泛滥,安全防范功能不 强,申领条件设定偏低,合同用语生涩,还款程序设计复杂且不透明,利息负担不尽合理, 呼吁国家出台政策进行干预。 问题:根据上述材料,请从合法性与合理性的角度就银行权益保护与限制、持卡人权利 与法律责任、银行和持卡人的利益平衡与社会发展、资本市场风险的法律防范对策,或者其 他任一方面阐述你的观点。 答题要求: 1.应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运用部门法知识及法理学知识进行论述; 2.观点明确,逻辑合理,说理充分,表述清晰; 3.字数不少于500字。
甲系某大学三年级女生。2003年5月5日,甲到国际知名连锁店乙超市购物,付款结 账后取回自带的手袋,正要走出超市大门时,被超市保安阻拦。保安怀疑甲携带了未结账的 商品,欲将甲带到超市值班经理办公室处理。甲予以否认,争执过程中引来众多顾客围观。后在经理办公室,甲应值班经理要求出示了所买商品及结账单据。值班经理将甲自带的手袋 打开检查,并叫来女工作人员对甲进行了全身搜查,均未査出未结账的商品,遂将甲放走。 事后,甲在超市被搜身的消息在本校乃至其他高校传开,甲成了备受关注的“新闻人物”, 对甲形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出现了失眠、头晕等症状,无法继续学业,医生建议其做心理 治疗。甲认为乙超市侵害了自己的人格权,遂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乙超市赔偿精神损害10 万元。 本案双方的主要事实争议是:乙超市在对甲进行全身搜查时,是否强令甲脱去了内衣。 对此,双方均未提出充分的证据。双方的主要法律争议是:超市在每年失窃数额巨大的情况 下,是否有权对顾客进行搜查。乙超市认为自己在超市内已张贴告示,保留对顾客进行搜查 的权利。第一审人民法院认为乙超市不能提出没有强令甲脱去内衣进行搜查的证据,故对脱 衣搜查的事实予以认定;认为乙超市的搜查行为侵犯了甲的人格权,且侵权情节恶劣,后果 较为严重,同时考虑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判决被告赔偿精神损害11万元。乙超市不 服,提出上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除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乙超市强令甲脱内衣进行搜查的事实证据不足外, 对一审判决认定的其他事实予以维持,酌情改判乙超市赔偿甲精神损害1万元。甲对二审判 决不服,以赔偿太少为由,申请再审,请求将赔偿数额改为11万元。 问题:本案发生后社会反响颇大,引发了不少议论,主要涉及精神损害赔偿、法官自由 裁量、人格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企业安保措施等诸多法律问题,请你任选一个角度简 要论述。 答题要求: 1.用法学理论及相关知识阐述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密,语言流畅,表述准确; 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不少于500字。
王云和丈夫结婚多年,由于工作繁忙,丈夫经常回家很晚。单位很多人传言丈夫的作风 有些问题。久而久之,王云产生了怀疑,但是又苦于没有证据,于是她在丈夫的手机上偷偷 设置了移动梦网的定位功能。一天,丈夫打电话说单位有事要回来晚些,然而等到10点仍 不见人影。王云又开始了怀疑,便给丈夫的手机发了短信,在王云的手机上显示了丈夫手机 位于某区某街道。王云看到这个信息后便带上相机冲到手机所显示的地址,并根据手机信息 的提示找到了丈夫。尽管不愿相信,王云仍然看见自己的丈夫和另外一个女子一丝不挂地躺 在床上。王云愤怒至极,为了 “保全证据”便用带来的相机连拍7张。之后,其到“淫妇” 吴佳的单位找领导诉苦,又到电视台和主持人讲述自己的遭遇并出示了照片;因为吴佳在当 地还小有名气,许多小报也报道此事并使用其真名。一时间,许多同事见到吴佳经常指指点 点。吴佳一怒之下将王云告上法庭,以损害名誉权为由索要精神损害赔偿金。 问题:运用你所掌握的法学知识和相关的社会知识阐述你的观点和理由。 答题要求: 1.说理充分,逻辑严密,语言流畅,表述准确; 2.答题文体不限,字数不少于500字。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债务追讨纠纷案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价值60万元电视机的合同,约定交货10个月后付款。当甲公司向乙公司交货时,乙公司以市场疲软为由,拒绝受领,甲公司便将该批电视机向有关部门办理了提存。7个月后,乙公司由于经营状况不佳,无力还债。10个月后,甲公司向乙公司追债时发现,半年前,乙公司作为保证人代丙公司向银行偿还了20万元贷款,这20万元,乙公司一直未要求丙公司偿还。同时,1年前,乙公司免除了丁公司的10万元债务;2个月前,乙公司将自己的一辆价值20万元的汽车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不了解公司状况的戊;1个月前,乙还将公司价值10万元的办公设备赠与了某慈善组织。 【问题】 1.若办理提存后,该批电视机遭遇火灾被烧毁10台,该损失应由谁来承担? 2.若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乙公司不领取电视机,则这批电视机归谁所有? 3.对于丙公司欠乙公司的20万元,甲公司应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 4.若乙丙的保证合同中约定由A人民法院管辖,该约定对甲公司是否有影响?为什么? 5.甲公司能否请求法院撤销乙公司免除丁公司10万元债务的行为?为什么? 6.甲公司能否请求法院撤销乙公司将价值20万元的汽车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戊的行为?为什么? 7.甲公司能否请求法院撤销乙公司将价值10万元的办公设备赠与给某慈善组织的行为?为什么?
甲乙丙合伙纠纷案 甲、乙和丙三人约定合伙经营一家酒吧,但并未起字号。合伙协议约定由甲出资20万元,乙以其调酒技术出资,丙出资30万元,三人共同经营:共担亏损。由于三人经营有方,酒吧的生意非常红火。甲乙丙三人欲扩张酒吧的面积,恰好酒吧隔壁的丁欲转让其房产。经过协商,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丁以50万元的价格将其房屋转让给甲乙丙三人,甲乙丙须支付15万元的定金,在付清房款之后办理过户手续。丁在收到定金之后将房屋转移给甲乙丙三人占有。后来,丁又与戊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戊一次性支付房款70万元,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乙酷爱极限运动,在一次活动中发生意外,不幸身亡。乙的20周岁的儿子想要继承乙在酒吧中合伙人的资格,甲同意,而丙认为乙的儿子尚且年轻,根本不懂得酒吧的经营管理,因此不同意其取得合伙人的资格。 【问题】 1.在本案中,房屋的所有权应归属于谁,为什么? 2.若是甲乙丙三人请求丁返还给自己30万元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 3.若是在办理过户手续后甲乙丙三人占有房屋期间,房子窗台上的花瓶被风吹落砸伤路人,责任应该由谁承担,为什么? 4.乙的儿子能否成为酒吧的合伙人,为什么? 5.若是酒吧的吊灯掉下砸伤顾客,该顾客应该以谁为被告提起诉讼,为什么? 6.若是该顾客过了诉讼时效才起诉,在诉讼过程中甲同意赔偿,该同意对乙丙是否有效,为什么?
A诉B、C共有财产纠纷案 201 1年A、B、C、三人各出资2万元、3万元、5万元购买了一套邮票,想在价格上涨后卖出以赚取利润,利润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后A想贷款买车,银行要求A提供抵押,A提出用自己在共有邮票中的份额进行抵押,遭到了B和C的强烈反对,A便用自己的房子进行了抵押。2012年B和C认为邮票的价格已经涨到了高峰,想将邮票卖出,但是A认为时机还未到,坚决不同意,于是B和C瞒着A找买主欲将邮票卖出。他们首先找到了D,双方合同约定买卖价款为13万元,D随后便将13万元交付给了B、和C 。后E表示愿意1 5万元买该套邮票,B和D认为之前卖亏了,便又与E签订了买卖合同,然后找到D想将D的钱退还,解除与D的买卖合同。D不同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和C交付买卖合同标的物。E得知后,亦要求B和D继续履行他们之间的合同。 B向银行抵押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屋,与开发商的合同约定分期付款期限为1 0年,若期间B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8%,则开发商可以要求B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B还了5年贷款后,与F结婚,婚后二人共同还贷,但房屋登记人依然为B。 6年后,二人感情不和起诉离婚,F要求获得房屋的所有权,B坚决不同意。 【问题】 1.B和C是否有权反对A以自己的共有份额进行抵押?为什么? 2.D和E在诉讼后谁能够获得合同的实际履行?为什么? 3.A得知邮票被处分后,是否可以B、C无权处分为由请求确认两份合同无效?为什么? 4.若B以A、B、C三人的名义将邮票卖出,则善意相对人在得知后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5.若B于某次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了全部价款的9%,开发商起诉要求B支付全部价款,B可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6.若法院判决B与F婚姻关系解除,那么关于B与F的房屋的所有权,法院会如何判决? 7.若在B、F二人婚姻存续期间政府要征收该房屋,则政府应当怎样保障B、F的权益?
A公司与B信托行销售合同纠纷案 A公司购进了一批新的复印机,原有的5台复印机因此被淘汰,故同B信托行签订了一个销售合同。合同约定,B信托行以自己的名义出售该5台复印机,每台复印机的价格为8000元,复印机售出后,A公司付给B信托行4000元报酬。 合同签订后,B信托行开始积极寻找买主,为此,花费广告费600元。C服装公司答复信托行有意购买,但是仍需要公司内部讨论决定。 9月3日,信托行将此情况报告了A公司。9月8日,信托行因自身业务需要决定添置复印机,于是参照市场价格,以8000元的单价购入了两台复印机,并告知了A公司。 9月1 1日,C服装公司告知信托行愿意以8800元的单价购买两台复印机。A公司知道此消息后,即后悔与B信托行达成的交易,遂以信托行作为行纪人与自身订立契约是“自己代理”是不合法的为由,要求宣告信托行的自买自卖行为无效,并要求信托行返还3台复印机。但是,信托行要求A公司支付广告费600元,并支付4000元酬金,否则,将留置所剩复印机。 【问题】 1.A公司和B信托行之间的合同属于什么类型的合同? 2.A公司以B信托行自己代理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此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3.B信托行能否请求A公司负担600元的广告费用和4000元的酬金?为什么? 4.若B信托行以8800元的价格卖出了两台复印机,高出约定价格的利益应当归谁所有? 5.若C公司在提走复印机后,逾期未支付货款,A公司能否请求C公司支付?为什么? 6.若A公司逾期不支付酬金,B信托行能否留置复印机?
甲银行诉乙、丙、丁、戊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乙系一个人独资企业(新新玩具厂)业主,其企业生产“乐乐”牌玩具熊。 2010年3月8日,乙因扩大生产规模缺乏资金向甲银行申请贷款人民币100万元。甲银行经审查同意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但要求乙为这笔贷款提供担保。乙将本企业的“乐乐”商标专用权(经权威机构评估价值人民币40万元)质押给甲银行,3月1 1日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了质押登记。由于还有60万元的借款需要担保,于是,乙又请了他的朋友丙、丁和戊为这剩余的60万元提供保证,但当时保证人之间没有约定各自的保证份额。 2010年5月,金山玩具公司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乙的“乐乐”注册商标。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申请成立,撤销了乙的注册商标。乙不服撤销裁定向法院起诉,法院驳回起诉维持裁定。此后,乙的企业效益日益下滑,到2010年2月10日,新新玩具厂被宣告破产。贷款到期后,甲银行见乙已无还款能力,于是要求丙丁戊还款,三人拒绝还款。 201 1年5月1 8日,甲银行向法院起诉丙,要求其承担还款义务。 【问题】 1.甲乙之间的质权是否设立?为什么? 2.丙丁戊应承担何种保证责任?丙丁戊能否主张自己享有先诉抗辩权?为什么? 3.乙的商标权被撤销前,丙丁戊应当承担多少保证份额? 4.乙的商标权被撤销后,丙丁戊又应当承担多少保证份额? 5.贷款到期后,乙无还款能力,甲银行可以如何收回贷款? 6.在丙偿还银行60万元以后,他可以取得哪些权利? 7.在新新玩具厂被宣告破产以后,甲银行能否要求乙个人承担还款义务?甲银行可以在多长时间内行使这种权利?
乙女诉甲男离婚案 甲与乙在2008年结婚,育有一子丙。甲在2007年分期付款购买了商品房一套,在结婚之前已付清房款。在甲与乙结婚后,甲的父母出资为甲和乙重新购买了商品房一套,并登记在甲的名下。2009年2月,A向B借款10万元,由甲提供保证,约定A应在2009年5月底还清欠款,在A不能履行债务时由甲代为履行。 甲和乙二人结婚后的第二年,其子丙出生。在丙出生后不久,甲发现自己的妻子乙与他们的邻居交往过密,一时间流言四起。随着丙渐渐长大,甲发现儿子越来越不像自己,于是提出想做亲子鉴定。对此,乙坚决不同意。甲将此事诉诸法院,请求法院确认甲与丙之间的亲子关系不存在。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为了尽快了结此案,不影响儿子丙的健康成长,乙同意做亲子鉴定。亲子鉴定的结果是丙确是甲的亲生儿子。甲为了向乙道歉,决定将其在婚前买的商品房赠与乙并做了公证,但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后乙发现甲与一陌生女子有一夜情,遂到法院起诉请求离婚。 【问题】 1.甲的父母在甲与乙结婚后所购买的商品房的所有权归属于谁,为什么? 2.若B在2009年7月请求A返还借款,A明确表示拒绝,B可否请求甲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3.若B在201 1年10月请求A返还借款A明确表示拒绝,后甲向B履行了债务,甲能否向A追偿,为什么? 4.在本案中,甲主张亲子关系不存在,若乙坚决不同意,甲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 5.在离婚诉讼中,若甲主张撤销对乙的赠与,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 6.在离婚诉讼中,乙能否以过错为由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为什么?
201 2年10月,甲欲将其在南海花园的一套两居室卖出。乙得知后,找到甲。 1 0月1 1日,乙与甲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一周后乙付清全部房款,双方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当日,乙预付了房款10,000元给甲,拿到了房屋的钥匙,并将事先准备好的假的房屋所有权证与真的房屋所有权证调包。次日,乙携带真房产证,自称是该两居室的房主甲,与丙签订了该两居室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每平方米的价格为市场均价12,000元;1 0月1 3日下午丙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乙交付房屋钥匙给丙;之后两日内,双方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签约之前,在丙的要求下,乙曾带丙看房。该两居室的客厅中挂有甲家全家福照片,但丙对乙的身份没有产生任何怀疑。 1 0月14日上午,乙、丙一起到南海区房屋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登记过程中,房屋管理局工作人员对身份证、签名笔迹均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次日,丙去布置房屋时,遇到甲,知道了事情真相。并且获知1 4日晚,雷击致使该两居室中的壁线短路起火,引发火灾,墙壁毁损严重,甲认为房屋仍然归自己所有,要求丙返还房屋,但丙认为自己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并且房屋已登记在自己名下,应归自己所有。 问题: 1.乙拿到房屋钥匙是否就取得了房屋所有权?为什么? 2.甲能否以乙所预付的10,000元房款是定金为由,主张依据定金法则获得双倍赔偿?为什么? 3.乙、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4.房屋因火灾遭受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 5.丙能否取得房屋所有权?为什么? 6.甲应如何向房屋管理局寻求救济?
甲公司依法取得某块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办理完报建手续后,进行了写字楼建设并已经完成了外装修。该写字楼为1 5层高。同时,甲公司在20 1 2年5月4日与相邻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乙公司签订了地役权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50万元,乙公司在20年内不得在自己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20米以上的建筑,双方未对该合同进行登记。20 1 2年6月1日,乙公司将其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丙公司并办理了变更登记,未告知地役权相关信息。 甲公司于20 1 2年1 0月8日将写字楼的11~15层卖给丁公司,约定半年后交房,丁公司于201 2年1 0月9日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 20 1 2年1 0月1 5日,甲公司因为还款需要,在丁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写字楼11~15层设定抵押向银行借款。 201 2年1 1月1日,甲公司再次因资金周转困难,与银行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以写字楼剩余的1~1 0层进行抵押从而向银行借款,并办理了抵押登记。20 1 2年1 1月1 5日,甲公司将写字楼的6~1 0层出租给戊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租赁合同,但未告知楼层的抵押情况。 20 1 2年1 2月1日,甲公司将写字楼的1~5层出卖给己公司,并在当天进行了房屋交付和登记变更。现因甲公司不能清偿欠款,银行要求实现对该写字楼的抵押权。 问题: 1.甲公司基于何种理由,于何时取得该写字楼的所有权? 2.如果丙公司正在建造50层高(每层高约4米)的高级写字楼,甲公司能否对丙公司的建造行为进行制止? 3.甲公司的抵押权设立行为效力如何?为什么? 4.甲公司与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5.银行要求实现对写字楼的抵押权的,戊公司能否以其签订的为期2年的租赁合同为由继续使用写字楼的6~1 0层? 6.银行要求实现对写字楼的抵押权的,己公司如何保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