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案情:2005年1月1日,甲与乙口头约定,甲承租乙的一套别墅,租期为五 年,租金一次付清,交付租金后即可人住。洽谈时,乙告诉甲屋顶有漏水现象。为了尽快与 女友丙结婚共同生活,甲对此未置可否,付清租金后与丙人住并办理了结婚登记。 人住后不久别墅屋顶果然漏水,甲要求乙进行维修,乙认为在订立合同时已对漏水问题 提前作了告知,甲当时并无异议,仍同意承租,故现在乙不应承担维修义务。于是,甲自购 了一批瓦片,找到朋友开的丁装修公司免费维修。丁公司派工人更换了漏水的旧瓦片,同时 按照甲的意思对别墅进行了较大装修。更换瓦片大约花了 10天时间,装修则用了一个月, 乙不知情。更换瓦片时,一名工人不慎摔伤,花去医药费数千元。 2005年6月,由于新换瓦片质量问题,别墅屋顶出现大面积漏水,造成甲一万余元财 产损失。 2006年4月,甲遇车祸去世,丙回娘家居住。半年后丙返回别墅,发现戊已占用别墅。 原来,2004年12月甲曾向戊借款10万元,并亲笔写了借条,借条中承诺在不能还款时该 别墅由戊使用。在戊向乙出示了甲的亲笔承诺后,乙同意戊使用该别墅,将房屋的备用钥匙 交付于戊。 问题: 1.甲乙之间租赁合同的期限如何确定?理由是什么?如乙欲解除与甲的租赁合同,应 如何行使权利? 2.别墅维修及费用负担问题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3.甲丁之间存有什么法律关系?其内容和适用规则如何?摔伤工人的医药费用、损失 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4.别墅装修问题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5.甲是否有权请求乙赔偿因2005年6月屋顶漏水所受损失?理由是什么? 6.丙可否行使对别墅的承租使用权?理由是什么? 7.丙应如何向戊主张自己的权利?理由是什么?
小贾是独子,其父母过世时为其留下祖宅一间。小贾很早就搬出去自己单独住,很少回 去。房屋至今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后经人介绍,小贾将房屋出租给小史,供其经营服装 加工厂。两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每月1万元,一次支付一年的租金,2年起 租。小史很快投人生产,因为生产需要,需要厂房扩建,在征得了小贾同意后,小史在原来 房屋的基础上进行了扩建。小史与小王签订了布料购销合同,约定由小王向其提供布匹(可供制作成衣200套,价值总额为60万元),12月5日交付。由小史先支付定金1万元,布料 完全交付后付清余款。后小史又与小薛签订了服装买卖合同,约定12月27日交付。小王由 于库存不足,于合同签订后12月17日才开始委托承运人小李运货,结果路上遭遇山洪爆 发,该批布料全部毁损。而小史因为没有原料也无法履行与小薛的服装买卖合同,共计损失 3万元。小林曾经将一批布料暂放在小史处,小史为了能履行与小薛的合同,将此布料拿来 进行了应急,制作出成衣,减轻了部分损失,事后小林知道了此事,便向小史主张成衣的所 有权。 问题: 1.对于小贾继承的祖宅,是否享有所有权?小贾可否出卖此房屋,为什么? 2.小贾和小史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3.对于布料的灭失,其损失由谁承担? 4.小史可以向小王提出何种赔偿请求? 5.承运人小李能否请求承运人小王支付运费,为什么? 6.小史用小林的布料加工的成衣,其所有权归谁?
(2010年)案情:甲省A县大力公司与乙省B县铁成公司,在丙省C县签订煤炭买卖 合同,由大力公司向铁成公司出售3,000吨煤炭,交货地点为C县。双方约定,因合同所 生纠纷,由A县法院或C县法院管辖。 合同履行中,为便于装船运输,铁成公司电话告知大力公司交货地点改为丁省D县, 大力公司同意。大力公司经海运向铁成公司发运2,000吨煤炭,存放于铁成公司在D县码 头的货场。大力公司依约要求铁成公司支付已发煤款遭拒,遂决定暂停发运剩余1,000吨 煤炭。 在与铁成公司协商无果情况下,大力公司向D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铁成公司支付货 款并请求解除合同。审理中,铁成公司辩称并未收到2,000吨煤炭,要求驳回原告诉讼请 求。大力公司向法院提交了铁成公司员工季某(季某是铁成公司业务代表)向大力公司出具 的收货确认书,但该确认书是季某以长远公司业务代表名义出具的。经查,长远公司并不存 在,季某承认长远公司为其杜撰。据此,第一审人民法院追加季某为被告。经审理,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铁成公司向大力公司支付货款,季某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铁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中关于责令自己向大力公司支付货 款的内容,大力公司、季某均未上诉。经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 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并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 二审判决送达后第10天,大力公司负责该业务的黎某在其手机中偶然发现,自己存有 与季某关于2,000吨煤炭验收、付款及剩余煤炭发运等事宜的谈话录音,明确记录了季某代 表铁成公司负责此项煤炭买卖的有关情况,大力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再审,坚持要求铁成公司 支付货款并解除合同的请求。 问题: 1.本案哪个(些)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 2.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存在什么错误?为什么? 3.分析二审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4.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有何错误?为什么? 5.大力公司可以向哪个(些)法院申请再审? 6.法院对大力公司提出的再审请求如何处理?为什么?
(2008年)案情:肖某是甲公司的一名职员,在2006年12月17日出差时不慎摔伤, 住院治疗两个多月,花费医疗费若干。甲公司认为,肖某伤后留下残疾已不适合从事原岗位 的工作,于2007年4月9日解除了与肖某的劳动合同。因与公司协商无果,肖某最终于 2007年11月27日向甲公司所在地的某省A市B区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 同并安排其工作、支付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期间公司减发的工资、 公司2006年三季度优秀员工奖奖金等共计3. 6万元。 B区法院受理了此案。之后,肖某向与其同住一小区的B区法院法官赵某进行咨询。赵 某对案件谈了几点意见.同时为肖某推荐律师李某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并向肖某提供了本案 承办法官刘某的手机号码。肖某的律师李某联系了承办法官刘某。刘某在居住的小区花园, 听取了李某对案件的法律观点,并表示其一定会依法审理此案。两天后,肖某来到法院找刘 某说明案件的其他情况,刘某在法院的谈话室接待了肖某,并让书记员对他们的谈话内容进 行了记录。 本案经审理,一审判决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支付相关费用;肖某以各项费用判决数额 偏低为由提起上诉。二审开庭审理时,由于一名合议庭成员突发急病住院,法院安排法官周 某临时代替其参加庭审。在二审审理中,肖某提出了先予执行的申请。2008年5月12日, 二审法院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该判决由原合议庭成员署名。履行期届满后,甲公司未履 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肖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甲公司则向法院申请再审。 问题: 1.纠纷发生后,肖某与甲公司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解决他们之间的纠纷? 2.诉讼中,肖某与甲公司分别应当对本案哪些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二审中,肖某依法可以对哪些请求事项申请先予执行?对该申请应当由哪个法院审 査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该裁定应当由哪个法院执行? 4.若执行中甲公司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采取哪些与金钱相关的执行措施?对 甲公司及其负责人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措施? 5.根据案情,甲公司可以根据何种理由申请再审?可以向何法院申请再审?甲公司申 请再审时,已经开始的执行程序如何处理? 6.本案中,有关法官的哪些行为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
(2011年)案情:经工商局核准,甲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木材切片 加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由乙公司供应加工木材1万吨。不久,省林业局致函甲公 司,告知按照本省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新建木材加工企业必须经省林业局办理木材加工许可 证后,方能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企业登记,违者将受到处罚。1个月后,省林业局以甲 公司无证加工木材为由没收其加工的全部木片,并处以30万元罚款。期间,省林业公安局 曾传唤甲公司人员李某到公安局询问该公司木材加工情况。甲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省林 业局的处罚决定。 因甲公司停产,无法履行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乙公司要求支付货款并赔偿损失,甲公 司表示无力支付和赔偿,乙公司向当地公安局报案。2010年10月8日,公安局以涉嫌诈骗 为由将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刑事拘留,1个月后,张某被批捕。2011年4月1日,检察院 以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张某被释放。张某遂向乙公司所在地公安局提出国家赔偿 请求,公安局以未经确认程序为由拒绝张某请求。张某又向检察院提出赔偿请求,检察院以 本案应当适用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此种情形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为由拒绝张某请求。 问题: 1.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何确定本案的地域管辖? 2.对省林业局的处罚决定,乙公司是否有原告资格?为什么? 3.甲公司对省林业局的致函能否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4.省林业公安局对李某的传唤能否成为本案的审理对象?为什么?李某能否成为传唤 对象?为什么? 5.省林业局要求甲公司办理的木材加工许可证属于何种性质的许可?地方性法规是否 有权创设? 6.对张某被羁押是否应当给予国家赔偿?为什么? 7.公安局拒绝赔偿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8.检察院拒绝赔偿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2008年四川)问题:从法律意识与法律职业的关系的角度,简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 育的重要性。 答题要求: 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2.不少于400字。
金华公司签约案 2005年3月,金华公司与皓阳公司签订一份《“锦绣家园”商品房保底包干销售合同》,约定由皓阳公司全权代理销售“锦绣家园”项目,并约定4月是宣传策划月,不能对外销售房屋;同时,该项目的销售合同均需由金华公司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4月,苏某在报纸上看到广告“锦绣家园楼盘将于5月1号隆重开盘”后找到皓阳公司,于4月1 3日与皓阳公司签订《商品房认购合同》,购买06号商品房,该认购合同载明甲方为金华公司,乙方为苏某,合同加盖有“湖北金华实业有限公司锦绣家园销售合同专用章”,苏某即当天交付全部房款于皓阳公司,约定苏某出差回来后办理过户登记。苏某出差途中,在京西网上商城购买的忆能牌移动电源出现质量问题烧毁手机。 5月中旬,皓阳公司向金华公司发出《解除的通知》,表示因金华公司提供不具备合法销售资格的房产,不能按约支付装修款,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通知解除合同。皓阳公司并未将已经出售06号商品房的消息告知金华公司,金华公司在6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06号商品房出售给李某,在李某缴纳完房款后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7月,苏某到“锦绣家园”售楼部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被金华公司以皓阳公司在4月份销售房屋违反约定,且未收到苏某购房款为由拒绝。 8月,李某将房屋出租给张某,约定半年交一次房租。张某准备在屋里安装一台新电视,在大华商厦购买了一台乐视公司生产的电视,购买合同中约定由大华商厦的合作商爱国电器铺负责免费安装。后张某由于工作需要驻外地一年,与李某协商后将房屋转租给钱某。 【问题】 1. 06号商品房所有权归谁? 2.金华公司对苏某《商品房认购合同》的辩解是否成立?如果不成立,苏某可以获得哪些救济? 3.苏某手机被烧毁的维修费用可以向谁主张赔偿? 4.若爱国电器在安装过程中操作失误,致使电视机损坏,张某该向谁主张权利,为什么? 5.假设李某事先并不知道张某要安装电视机,且电视机破坏了客厅壁画,此时李某可以采取什么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假设张某过了约定时间经屡次催缴后仍不交房租,李某决定解除与张某的租赁合同。钱某可以采取什么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甲乙房屋买卖纠纷案 甲大学毕业以后决定自主创业,考虑再三后选择以从事服装生意起步,由于资金不足,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商铺。乙是甲的老乡,在某商业地段有一房产。了解到甲的难处以后,乙主动提出将该房产低价转卖给甲,甲当即对该店进行装修,不久就投入使用并加以经营。但甲乙双方一直未就该房屋的买卖出让金达成合意,并且双方也未就该房屋的买卖签订任何书面的协议。后双方关系交恶,加之该商业地段房价飞速上涨,乙反悔,遂以双方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且合同成立的重要条款——房屋价款尚未达成合意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二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并要求收回其房产。 甲在经营期间自行设计了一款服装并与A服装加工厂(以下简称A厂)协商,欲委托A厂进行制作,但甲提出由于其对该服装的样式、质量的技术要求较高,只有A厂先行制造出符合其要求的服装样品后,甲才能考虑最终委托其加工制作。然而当A厂按照甲的要求完成样品后,甲以服装市场需求的变化为由,通知A厂终止谈判。后甲又向B厂以E - mail的形式发出要约欲订购一批服装,B厂亦以E - mail的形式作出承诺同时要求双方必须于3日后签订确认书,并开始着手准备原材料,投入服装生产。 3日后,甲反悔,未同B厂签订确认书,同时,甲将在同B厂进行谈判期间获知的B厂的客户名单等商业秘密,转手提供给A厂并以此作为压低服装价格的条件,从而导致B厂损失惨重。 甲到当地某银行存款,在银行营业厅等待期间,其装有30000元现金的手提包被一男子强行夺走,事发当时,银行内部的保安人员因为肚子疼,去了卫生间。甲欲追回手提包时,慌乱中不慎在银行门口滑倒,导致右腿骨折,花去医药费5000元。伤愈后,甲要求银行赔偿其损失,银行提出钱是别人抢的,且甲同银行之间也不存在合同关系,故银行对其损失不承担任何侵权或合同责任。 【问题】 1.甲乙间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成立?为什么? 2.假设甲乙对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无异议,但乙于2003年自丙处购得该房后,二人一直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该房屋一直登记在丙的名下,该事实对甲乙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有无影响?甲如何行使自己的正当权利? 3.若乙当初提出将该房屋赠送给甲,甲接受赠与并实际占有该房屋,但二人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后来乙提出撤销该赠与合同,是否具有法律依据? 4.甲终止同A厂之间的谈判,是否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为什么? 5.对于B厂的损失,B厂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6.银行提出其对甲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的主张正确与否?
A公路施工公司与B机械制造公司定作压路机合同纠纷案 A公路施工公司设计出一种新型的压路机,并于2010年2月1 0日同B机械制造公司签订了一份定作压路机的合同。该合同约定,由B公司利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人力,依A公司的设计图纸,在201 1年8月前生产1 0台压路机;由A公司提供原材料;每台压路机制造费5万元,交货后1 0日内A公司一次性付清。合同签订后,A公司付给B公司50万元,用以购买原材料。 3月10日B公司开始生产。为了加快进度,B公司将压路机轮胎的制造交给C汽车制造厂生产。 201 0年5月,B公司在生产中发现A公司提供的图纸存在重大问题,便多次通知A公司迅速派技术员来协商此事,A公司迟迟没有派人前来,致使B公司被迫停产1个月,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 201 0年7月20日,因B公司生产车间遭雷击起火,致使部分原材料和压路机的半成品被毁,B公司在告知A公司的同时,请求把履行期推迟两个月,但遭到A公司拒绝。 201 1年7月底,B公司通知A公司派人前来领取压路机。A公司的技术人员对压路机进行检查后认为,B公司生产出的压路机有两台不符合图纸要求,便拒绝接收,所有压路机全部放在B公司院内,因无人看管致使其中3台被人偷走。 【问题】 1.B公司停工损失10000元应当由谁承担责任? 2.B公司生产车间因雷击起火,致原材料损失,该损失由谁承担? 3.对于被雷电所毁的半成品,B公司可否要求A公司支付酬金? 4.在生产车间遭雷击的情况下,B公司可否要求延期履行? 5.对不符合要求的压路机,A 公司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6.被偷走的压路机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责任?为什么? 7.若后来发现压路机的轮胎存在质量问题,对此后果,谁应当承担责任?
A商场合同纠纷案 A商场欲利用“十一”假期以表演和送礼的方式进行促销。201 1年8月25日,A商场与B演艺公司签订一份合同,约定201 1年10月1日上午9点,由B演艺公司的艺人王飞飞到A商场前的露台演唱3首歌,或者唱2首歌跳一支舞。 201 1年8月26日,A商场与C水果批发市场签订一份买卖合同,A商场向C水果批发市场购买优质苹果1万个,用来赠送给10月1日到A商场购物的前1万名顾客。C水果批发市场最迟在201 1年9月28日交货。苹果3元1个,一共3万元,货到后3日内由A商场一次付清。 甲是种植苹果的农户,是C水果批发市场的固定货源之一。201 1年8月27日,C水果批发市场告知甲,其与A商场签订了买卖合同,要求甲今年继续向自己供货。二者约定,甲于201 1年9月24日交付2000个苹果,苹果2元1个。合同生效之时,C水果批发市场即交付1000元定金。若一方违约,则支付违约金3000元。为了与甲订立合同,C水果市场共花费订约成本500元。9月13日,甲通知C水果批发市场,他已将承包的土地转让给了同村的陈某,将不履行合同。 C水果批发市场于是马上联系其他种植户,为此花费各种费用1000元。由于时间紧迫,最后C水果批发市场不得不以2.5元1个的价格购得苹果2000个。 201 1年9月20日,B演艺公司致电A商场,告知王飞飞由于档期问题无法出席10月1日的表演。A商场当即要求B演艺公司承担违约责任。B演艺公司见A商场态度强硬,便于201 1年10月1日上午安排公司的另外一位艺人徐小蕾前去活动现场表演。A商场的负责人王某为了使活动顺利进行,且考虑到徐小蕾的人气与王飞飞差不多,于是让她上台表演。活动结束后,B演艺公司向A商场索要演出费,A商场以B演艺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为由拒绝支付。 B演艺公司遂提起诉讼。在诉讼中,A商场反诉,要求B演艺公司承担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违约责任,赔偿损失。B演艺公司辩称已经采取了补救措施,且A商场未受实际损失,不应再承担责任。 张太太于促销期间在A商场购买了一台高压锅。在使用时,高压锅发生爆炸,将当时在厨房的张太太和张先生烫伤,张太太的脸大面积受伤,即使接受整容手术仍会留有疤痕。 201 1年1 1月30日,张太太和张先生将A商场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他们医药费、张太太毁容的精神损害赔偿共800万元。 【问题】 1.A商场与B演艺公司之间的债的关系的类型是什么? 2.当甲表示将不履行合同义务时,C水果批发市场对甲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措施? 3.C水果批发市场欲向甲求偿,如何求偿对其最有利? 4.B演艺公司告知A商场王飞飞无法出席时,A商场可否要求B演艺公司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为什么? 5.B演艺公司在反诉中的辩论意见是否成立?为什么? 6.张太太和张先生的诉讼请求中有哪些错误?
合伙人被宣告死亡财产分割案 甲乙丙三人合伙开餐馆,甲出资10万元,乙出资2万元并以自有房屋做店面使用,丙以祖传烹饪秘方入伙,约定如果盈利甲乙丙按照5:3:2方式分配,如果亏损,则丙不承担亏损责任,甲乙共担亏损风险。后为方便经营,该餐馆依法注册成为合伙企业。甲因执行合伙事务需到A国出差,其间恰逢A国爆发内战,下落不明,战争结束两年后仍音信不明。合伙人乙丙主张向法院宣告甲失踪,但是甲的妻子主张宣告死亡,法院依法受理,并于201 3年3月2日宣告死亡。 甲有一子,16周岁,欲继承甲的餐馆合伙人身份,甲妻亦希望加入餐馆经营。乙同意甲子成为合伙人,不同意甲妻入伙。丙无意见。 后经证实,战争一开始,甲即从A国返回,并一直在B省打工。一日,由于工友丁操作机器有重大过失致甲受重伤。住院期间,由于注射了不合格的血液,治疗无效死亡。死前,甲在医院护士及工友的见证下立下口头遗嘱,将珍藏多年的和田玉送给好友戊,另从遗产中拿出10万元留给甲的私生女庚。甲死后,甲的邻居已到处散布谣言,说甲系在外寻花问柳得病而死。甲子一怒之下,将己告上法庭。法院依法判决已停止散布谣言,为甲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向甲子赔礼道歉。 【问题】 1.甲乙丙有关合伙出资方式及利润分配方案的约定效力如何? 2.法院宣告甲死亡的做法正确与否? 3.甲妻和甲子谁能成为合伙人,要经过什么程序? 4.甲受伤的医药费由谁承担? 5.注射不合格血液导致死亡,甲或甲的继承人可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6.若戊和庚在知晓遗嘱内容后,2个月内均未作表示,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效果? 7.甲子是否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若己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应如何处理?
李宏涛被宣告死亡案 李宏涛是某市印刷厂的推销员,2002年1月去广州联系业务,之后一直没有音讯,虽经李宏涛的家属和厂方多方寻找,仍没有发现任何消息。在李宏涛失踪期间,厂方一直按原有工资标准,每月将李宏涛的工资发给其妻子向长月。2007年,印刷厂新厂长上任后,遂决定停发李宏涛的工资,并与向长月及李宏涛的父母协商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李宏涛死亡。向长月未表示反对,但李宏涛的父母表示反对。 2008年8月,向长月不顾李宏涛的父母反对,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李宏涛死亡。 2009年10月26日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李宏涛死亡。李宏涛的财产依法由向长月和他的父母继承。法院宣判后,印刷厂一次性发给向长月抚恤金2万元。一年后,广州市某区公安局通知向长月,说李宏涛因心脏病发作于12月20日死于该市。经查,李宏涛在临终前曾立有口头遗嘱(有两名护士在场),将其老家的财产留出3万元给其侄子,以助其上学。因治病,李宏涛欠医院医药费2万元。 【问题】 1.若印刷厂向法院申请宣告李宏涛死亡,法院是否应当受理?为什么? 2.若李宏涛的父母不同意,向长月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李宏涛死亡?为什么? 3.李宏涛的死亡日期应是哪一天? 4.李宏涛在广州某医院所立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 5.印刷厂的2万元抚恤金是否属于李宏涛的遗产?为什么? 6.若李宏涛的死亡宣告被撤销,则其被继承的财产应当如何处理? 7.李宏涛欠医院的医药费首先应由谁来偿付?
甲公司诉乙公司担保纠纷案 2009年7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在2009年10月1日前向乙公司提供货物,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向甲公司支付200万元货款。 2009年9月20日,甲公司完成了货物的生产,但此时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在这段时间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于是甲公司通知乙公司其决定中止合同的履行直至乙公司提供适当担保。乙公司提供了自身的机器设备作为抵押,但是并没有进行抵押登记。同时丙公司作为乙公司的保证人与甲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但没有约定保证方式与保证范围。在乙公司提供了担保后,10月15日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货物,但乙公司终因经营状况恶化无力支付货款。 2009年12月1日甲公司对乙公司提起诉讼,2010年1月1日人民法院下达了判决书,甲公司胜诉,乙公司机器设备被拍卖后得价款90万元。同时,甲公司又找到丙公司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 【问题】 1.甲公司在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时,可否请求乙公司先行支付货款?为什么? 2.甲公司可否要求丙公司先行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应当承担多少金额的保证责任?为什么? 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甲公司可以采用何种简便快捷的方式实现抵押权? 4.若丁公司以其机器设备为乙公司进行抵押而非乙公司以自身设备进行抵押,则甲公司可否要求丙公司先行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5.若丁公司是以一栋违法建筑为乙公司抵押,乙公司亦知情,但甲公司并不知其为违法建筑而予以接受,后该抵押合同被宣告无效,则丁公司是否仍然需要向甲公司承担责任?其责任如何承担?为什么? 6.若丙公司提供的是一般保证,2012年3月18日甲公司对丙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甲公司能否胜诉?为什么? 7.若乙公司的机器设备中的一部分由张三承租,在对该部分设备进行拍卖的时候张三主张优先购买权。张三的主张应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甲(2 1岁)与乙(1 9岁)一天下午在集市上闲逛,发现一头母猪在街边躺卧。甲对乙说:“去逗逗它。”乙便拾起一石块向母猪砸去。母猪被砸中后负痛跃起往前猛冲。这时60岁老太太丙正在街上行走,见母猪向她冲来便往街边急闪,将街边一陶瓷摊推翻,损失价值1 000元陶瓷。另外,丙老太太由于躲闪不及而被母猪撞倒在地摔伤右腿,花去医药费、住院费等共计2000元。 问题: 1.丙老太太因躲闪母猪而撞翻陶瓷摊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甲和乙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应如何承担民事责任?为什么? 3.若当地习惯于动物放养,丙老太太摔伤右腿所花去的费用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4.若乙当时9周岁,丙老太太受伤的费用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5.若乙当时1 3周岁且无个人财产,丙老太太受伤的费用应由谁承担?应如何分担民事责任?为什么? 6.陶瓷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7.若乙用石头砸猪是由于母猪追咬其而实施的,则丙老太太受伤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为什么?
案情:潮汐公司和海浪公司签订行纪合同,约定海浪公司在A省销售潮汐公司生产的x机器。位于A省B市的大海公司欲购买一批x机器用于生产,即于2月1日向海浪公司发出要约,称愿以每台20万元的价格购买1 0台x机器,同年1 0月1日前交货。海浪公司回复说每台价格2 1万元,1 0台机器同年7月1日即可交货,如果大海公司同意请在下月1日之前回复。大海公司即向银行贷款1 00万元准备与海浪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当月28日海浪公司却突然通知大海公司,由于别人出更高的价格,数量很大,所以上次的回复作废。大海公司因此损失1 0万元。 甲原为大海公司的高级业务员,代表大海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并持有大量盖有大海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后来甲因举家迁居到A省另一个城市C市而辞职,但空白合同书并未交回。同年4月甲在C市遇到海浪公司的经理乙,两人很投缘,商谈达成一致后甲持大海公司的空白合同书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海浪公司为卖方,大海公司为买方,1 0台x机器,每台20.5万元,同年7月1日前交货。 同年8月,大海公司因拓展生产,需要一台大型y机器。 y机器价值约400万元,大海公司一段时间内无力承担,于是与海鸥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海鸥公司按照大海公司的要求向海豚公司购买y机器一台,出租给大海公司,租期为5年,按月支付租金,每月1 0万元。 问题: 1.由于2月28日海浪公司的突然通知,大海公司所受的损失是否可以要求海浪公司赔偿?为什么? 2.4月甲代表大海公司与乙所代表的海浪公司签订的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3.如果海浪公司出售给大海公司的x机器有质量问题,大海公司知道该机器是潮汐公司生产的,大海公司应该向潮汐公司还是海浪公司主张违约责任?为什么? 4.如果大海公司在使用过程中发现y机器有瑕疵,谁应对这一瑕疵承担担保义务?为什么? 5.如果在大海公司与海鸥公司的合同中并未约定租赁期满后y机器的归属,则租赁期满后,机器的所有权应归属何方?为什么? 6.如果在大海公司与海鸥公司的合同中并未约定租赁期满后y机器的归属,4年后大海公司改投入另一产业,于是自作主张将y机器卖与浪花公司,这一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201 1年3月1日,甲将其所有的商铺出租给乙公司用作餐厅经营。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为1 0年,租金为每月1万元。双方约定如果乙公司在本合同项下租赁物开设店面的,或租赁物周边的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影响乙公司餐厅的正常营业,乙公司应该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后可以解除合同。 问题: 1.如果20 1 3年甲将该商铺转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丙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搬离其商铺? 2.如果甲将房屋出售给丙时,未告知乙公司,则乙公司可否请求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如果乙公司经营不善亏损,经营1个月后给甲发出1 0日内解除合同的通知,则通知到达甲方时该租赁合同是否解除? 4.如果房屋内出现大面积渗水现象严重影响乙公司的营业,甲迟迟不予维修,则乙公司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5.在租赁期间,如果乙公司为了经营需要擅自修改承重墙,甲给乙1个月时间让其恢复原,乙公司置之不理,则甲是否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宋某职务侵占案 宋某为某有限责任公司会计科职员。因接到揭发宋某侵占该公司3万余元财产的检举书,某区检察院于2010年4月7日对宋某予以立案侦查,并于同日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由于案情较为复杂,某区检察院自侦部门于同年6月5日向本院审查逮捕部门提请延长羁押期限,经区检察院检察长批准,决定延长羁押期限1个月。经侦查、审查起诉后,区检察院对宋某以职务侵占罪向某区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书面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并移送了本案所有案卷材料。法院经审查后认为,该案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不应当适用简易程序,便决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经开庭审理,法院认定宋某构成职务侵占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宣判后将宋某押送回看守所。宋某提出上诉,并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了证明其无罪的证据。由审判员3人、陪审员2人组成的二审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合议庭认为本案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宣告吴某无罪。某市检察院对二审的无罪判决不服,遂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某市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问题】 请分析本案中各司法机关做法的不当之处。
甲乙丙盗窃案 2012年9月,甲(20岁)与乙(16岁)共谋盗窃,担心人手不够,遂胁迫甲的邻居丙一起行动。丙胆小怕事因而只负责在门口望风,甲乙进入某家里盗窃,窃得价值2000元的白金项链一条,毁坏价值1000元的保险柜一台。 2013年三人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丙被胁迫犯罪,只从事帮助行为,情节轻微,决定对其酌定不起诉;乙系未成年人,初次犯罪,情节不重,认罪态度较好,决定对其附条件不起诉;甲是主犯,应当负刑事责任,决定对甲提起公诉;乙的父亲戊对不起诉决定提出异议。被害人丁准备就自己遭受的损失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问题】 1.公安机关讯问乙时可否通知乙的双胞胎哥哥到场? 2.对丙不起诉应当由谁决定?被害人丁对不起诉决定有异议,应该如何救济? 3.检察院在对乙做出不起诉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哪些人的意见?乙的父亲对此有异议,检察院应如何处理? 4.丁应当在何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其可就多少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5.本案中哪些人应当列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6.如果检察院因证据不足撤回起诉,附带民事诉讼应如何处理?
赵某、黄某抢劫案 2010年10月21日晚10时许,赵某(15岁)与被害人张某在黄某经营的台球厅玩耍,赵某与黄某合谋对张某实施抢劫。次日零时许,赵某与黄某采取拳打脚踢、搜身等手段对张某实施抢劫,厮打过程中,赵某用随身携带的匕首猛刺张某左大腿一刀,致张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案发后,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将赵某,黄某抓获,随后对他们进行了讯问。在侦查阶段,黄某委托律师陈某为自己提供辩护,赵某的父亲为赵某委托了律师李某作为辩护人,但赵某的父亲要求在侦查人员对赵某讯问时到场的请求被侦查机关拒绝。在市检察院审查批捕期间,犯罪嫌疑人黄某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黄某的律师陈某也向检察院提出陈述意见的要求。市检察院对黄某及其辩护人陈某的要求予以拒绝,经审阅案卷材料和证据后,直接对黄某、赵某作出批捕决定。侦查终结前,陈某向侦查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李某提出向侦查机关陈述意见的要求,侦查机关不予理睬。随后公安机关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因事务繁忙未告知赵某、张某及其辩护人案件移送情况。人民检察院未讯问犯罪嫌疑人,仅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便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人民法院决定对赵某不公开审理,但在赵某及其父亲反对的情况下,邀请了赵某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保护组织到场旁听了审理。在赵某最后陈述时,赵某的父亲要求补充陈述,审判长予以制止。 2011年4月2日,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5年;判处黄某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在宣判后立即送达判决书。赵某、黄某没有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201 1年5月4日,人民法院将法律文书送达有关执行机关。 【问题】 1.本案侦查程序中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本案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时有哪些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分析人民检察在审查起诉时有无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4.本案中人民法院在法庭审理中有哪些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5.若赵某在交付执行前,突患严重疾病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由哪一机关决定监外执行?若赵某在交付执行后,突患严重疾病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由哪一机关决定监外执行? 6.人民法院交付执行的做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大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武某、康某、尹某、杜某四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作出判决,武某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康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1 5万元;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 0万元;杜某被判决免除刑事处罚。一审宣判后,人民法院立即对武某、康某、尹某三名被告人判处的罚金予以执行。武某、康某提出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第二审程序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杜某予以释放。省高级人民法院又核准了对武某的死刑判决。原审人民法院接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发现该死刑判决可能有错误,于是停止执行。经过有关法院依法审查,发现该判决并无错误后,原审人民法院立即对武某执行了死刑。康某在执行期间,由于有严重疾病且生活不能自理,考虑到其身体原因不致再危害社会,有关机关批准对康某暂予监外执行。尹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于提供了重要线索,阻止了一件重大恶性犯罪的发生,因而被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需要予以减刑,负责考查尹某的公安派出所便提出减刑建议书。县人民法院在收到减刑建议书后3个月由审判员俞某裁定对尹某减刑。 问题: 本案中有哪些地方违反了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