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胡某某,男,1 5岁,某县中学学生。 20 1 2年2月1 0日下午,胡某某和其同班同学赵某等五人在本县一铁道路口玩耍。3时许,一列旅客列车从远处开来。胡随即准备了一些石块、砖块,并告诉同学他要向列车投掷。赵某等四人正在铁道旁一空地上打扑克牌,并没有人理会胡。待列车驶过时,胡即向列车投掷石块和砖块,并专挑车窗玻璃未关的窗口打,终于击中旅客王某(男,时年59岁),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为颅骨骨折导致颅内大出血而死亡。被害人王某的妻子刘某提出被告人胡某某是未成年的孩子,不懂事,要求人民法院多判赔偿,减轻刑罚。被告人胡某某的父亲表示同意多赔偿被害人的损失,要求法院能从宽处理其子,最好能不判刑罚。 问题: 1.判断正误并简述理由: (1)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合议庭有同志提出,此案对青少年尤其是在校生有教育意义,社会上经常有向行驶中的列车或汽车投掷石块等物的情况,中、小学生可以从本案中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故应将本案在中、小学生范围里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即公开审理此案。 (2)鉴于本案被害人王某的妻子和被告人胡某某的父亲均表示可以多判赔偿少判刑罚,人民法院可先行调解,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判决。 (3)本案被害人王某的妻子可以以王某的名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4)假如司法机关未对被告人胡某某采取强制措施,胡某某逃避审判,人民法院对本案可以缺席判决。 2.检察机关对本案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决定开庭审判,人民法院应当做哪些工作? 3.列出本案的各种诉讼参与人,其中哪些是当事人,哪些是其他诉讼参与人。 4.若本案侦查时,区公安机关根据案情认为被告人没有逮捕必要,而决定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案件侦查终结后,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胡某某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而凡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均应当逮捕,遂以未逮捕为由将案卷退回区人民检察院。问区人民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案例3钱某等行政相对人诉市工商局行政处罚决定案 2007年8月10日,某市(地级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对全市个体工商业实行清理整顿的决定》,文件规定:为了加强对全市个体工商业的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对无证、无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的个体工商户,挂靠行政机关的合伙企业,予以取缔。被取缔的个体工商户和合伙企业务必在9月10日前自动停业,对于拒不执行的,采取强制收缴工商营业执照、罚款等处罚措施。 9月26日,市工商局根据市政府的决定进行了具体的检查,检查发现钱某、张某两个个体工商户,以及富某和田某合伙经营的名为凯康的合伙企业属于政府这次市场清理予以取缔的对象,但他们仍然照常营业。市工商局当即强行收缴了钱某、张某、凯康公司的营业执照,并分别处以500元的罚款。钱某、张某、凯康公司不服,多次请求市政府对此事予以处理,都没得到满意的答复。于是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 1.钱某等可否不经行政复议直接对市工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2.富某可否对市工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3.如果钱某等以《关于对全市个体工商业实行清理整顿的决定》不合法为由起诉,请求撤销此文件,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4.如果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关于对全市个体工商业实行清理整顿的决定》不合法,人民法院是否有权予以撤销或者修改? 5.市政府的《关于对全市个体工商业实行清理整顿的决定》是否有权设定收缴营业执照、罚款的处罚措施? 6.市工商局当场收取钱某、张某、凯康公司营业 执照并罚款的行为是否违法? 7.如果法院撤销了市工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且该判决已生效,但市工商局拒绝履行该判决,钱某可以在什么期限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长力集团公司不服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行政裁决案 长力集团公司系海南省三亚市的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长期从事房地产开发工作。 2010年7月,该公司经三亚市人民政府批准,在该市的中心地区建立商业大厦。但该地区是居民区,有50户居民在此居住。因此,要建立商业大厦,就需要这50户居民搬迁。 在取得该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许可后,长力集团公司分别与这50户居民就拆迁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等问题进行协商。但是,因长力集团的拆迁补偿金额过低,其中有20户居民拒绝与其签订协议。在多次协商不成后,长力集团公司与这20户拆迁户向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裁决。三亚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关于“拆迁人与被拆迁入对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的规定,裁定长力集团公司一次性补偿拆迁费的数额为15万元。但是,对于该裁决,这20户居民仍然有异议,他们决定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房屋拆迁部门的裁定。 【问题】 1.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对拆迁补偿纠纷作出裁定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何种行为? 2.这20户居民对房屋拆迁部门的裁决有异议时,可否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可以,请说明原因。如果可以,是否能够要求法院一并审理这20户居民与长力集团公司之间的房屋拆迁补偿纠纷? 3.如果法院受理了该案,则这20名居民如何确定诉讼代表人? 4.如果在诉讼的过程中,被告房屋拆迁部门被市政府撤销的,则法院如何确定被告? 5.如果在诉讼的过程中:被告房屋拆迁部门改变补偿拆迁费的数额,但原告仍不同意,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6.如果这20户居民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则他们可否向复议机关提出一并审查国务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林某不服县公安局行政处罚案 2013年1月12日上午,林某与黄某在县农贸市场因为摊位事宜发生言语争执后,林某持塑料凳子打黄某背部,致其受伤。农贸市场管理员见事态严重,立即报警,县公安局民警李某赶到,在向其出示其工作证和执法证件并了解相关情况后,当场对林某作出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林某不服,争辩自己动手打黄某是因为黄某抢占其摊位,并恶语辱骂自己,李某认为林某无理取闹,以林某无权申辩为由加重处罚,最终对林某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 后林某不服李某的处罚决定,于201 3年2月3日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并向该局申请暂缓执行拘留决定。市公安局受理了林某的复议申请,并于同年3月5日作出并送达行政复议决定,将该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变更为拘留5 B。林某对该行政复议决定仍然不服,于同年4月6日以市公安局为被告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予以立案受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通知黄某参加诉讼,市公安局将其处罚决定变更为罚款50元并书面告知人民法院,林某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诉。 【问题】 1.林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何确定本案的地域管辖? 2.县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中存在哪些不合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3.行政诉讼中以复议机关为被告的情形主要包括哪些? 4.若市公安局决定暂缓执行拘留决定,林某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5.如果黄某拒绝参加诉讼,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6.本案中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是否正确?
牛某诉县公安局限制自由行政争议案 201 1年3月10日下午,原告牛某与邻居段某因排水发生争吵,牛某对段某拳打脚踢,造成其泌尿系统出血(系轻微伤)。 201 1年3月18日至19日,县公安局以牛某故意伤害为由将其留置盘问,并将其与其他20余名男性共同关押。 201 1年3月20日至4月20日,县公安局对牛某实施监视居住,并在牛某关押于上述留置室5天后转入县行政拘留所继续关押。 201 1年4月21日,县公安局撤销了对牛某的监视居住,并于当日将牛某送往县法制教育学校接受强制教育直至同年5月21日。其间,牛某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并缴纳了学校费用等共计人民币1500元。牛某获得人身自由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为委托律师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共计支付律师代理费人民币6000元整。牛某认为县公安局的行为侵犯了其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严重影响了其身心健康。故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要求确认被告行为违法,依法判令被告返还现金1500元,精神损失费1000元,并要求被告赔礼道歉。(已知: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是7650元,全年法定工作日是255天。) 【问题】 1.牛某于201 1年10月19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是否超过了起诉的法定期限? 2.牛某认为县公安局对其实施留置盘问而后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侵犯了其人身权,遂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是否会受理? 3.本案中,由于县公安局对牛某采取了留置盘问、监视居住、强制学习三个阶段的行为,所以案情比较复杂,证据较多,对此法院可以在庭前作何准备工作? 4.牛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证人名单,但其中有一位原告方的重要证人癌症病危正在医院抢救,法院应采取何种措施? 5.县公安局在解除对牛某的监视居住后,又将其送到法制学校学习,公安局辩称将牛某送法制学校学习是根据有关部门的决定实施的,但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据证实,遂申请法院调取有关部门的文件,法院是否会依申请调取证据? 6.对于牛某就县公安局采取的留置盘问、监视居住、强制其到法制学校学习的行为申请行政赔偿,法院将会作出怎样的赔偿决定? 7.县公安局提出牛某与本案审判员有亲属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判的,应当在什么时候提出回避申请?法院按什么程序处理?
李某、陈某、田某等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案 华宁公司是由李某、陈某、田某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股东李某以A大厦第13层办公房产出资,但李某既未办理该办公房财产权转移手续,亦未交付于华宁公司使用。 2013年5月10日,苏某与华宁公司约定,华宁公司所欠苏某借款本金2500万元,利息600万元,应于同年8月3 1日返还。 2013年9月5日,苏某请求法院判令李某在其出资(200万元)范围内对华宁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 3年8月14日,陈某与安某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将陈某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安某。对此,李某与田某并不知情。 2013年10月12日,华宁公司召开了董事会会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1)用公司的120万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的亏损;(2)出资50万,与甲、乙、丙三人一同设立普通合伙企业B;(3)为股东田某向银行所借100万提供担保。 2014年4月20日,华宁公司将公司位于C城的房屋以市场价43%的价格出售于迅达公司;同年5月8日,华宁公司书面通知了债务人董某:华宁公司免除董某债务60万元(本于2014年1 1月1日到期)。2014年10月10日,华宁公司因经营陷入困境,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 【问题】 1.法院是否应当支持苏某的请求?为什么? 2.陈某与安某间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3.董事会会议有哪些违法之处?对此,股东可采取哪些救济措施? 4.管理人应如何处理华宁公司2014年4月20日与5月8日的行为?为什么? 5.请结合问题1,分析在破产清算阶段苏某与李某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被告张某于201 1年5月在湘阴县文星镇成立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原告宋某认为从事汽车销售有钱赚,便要求加入。原被告双方于20 1 1年8月签订了《合伙协议书》,其中约定:双方自愿合伙经营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销售项目,各投资30万元(张某的出资中有1 0万元是以其房屋使用权作为出资),各占投资总额的1/2,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合伙协议签订后,双方依约共同经营,基本分工为原告宋某负责销售,被告张某负责调车、打款,算账时双方均到场。合伙经营期间,盈利6万元,两合伙人各分得利润3万元。由于公司业务及合伙人经营理念不同等原因,201 1年1 2月,双方签订了《合伙解散协议》,合伙关系正式解散,经结算两合伙人各自亏损5万元。现原告宋某以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的注册登记资料股东情况一栏中没有他的名字为由,认为他不是该公司股东。因此,原告的股金投入30万元实为被告向他的借款,原告没有承担公司亏损的法定义务,被告还须偿还原告欠款5万元,遂酿纠纷。 问题: 1.张某以其房屋使用权作为出资是否合法? 2.宋某与张某是民间借贷关系还是合伙关系?为什么? 3.若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利润分配,盈利的6万元应当如何分配? 4.若宋某与张某是合伙关系,本案中是否存在合伙关系解散的情形? 5.本案结算后亏损额的约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201 2年3月25日,甲公司通过场上交易已持有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3. 78%,并与其关联企业丙幼儿食品公司和丁电子公司约定,由该两家公司分别持有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2. 56%和1. 47%。之后,甲公司继续收购,到3月28日,甲公司才下单收盘,并作出公告,公告其所持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并要求乙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但此时,甲、丙、丁三家共持有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数已达到12. 51%。乙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选举赵某为董事长。赵某上任后不久,有下列行为:(1)甲公司董事长徐某为购买豪华住宅,要求赵某以乙公司的红旗轿车一部作质押,向不知情的王某借款1 00万元。(2)赵某操纵董事会决定投资500万元研制开发一套游戏软件,只有董事王某反对。后由于这套软件带有色情色彩,被国家有关部门取缔,造成公司直接损失700万元。(3)与丁公司签订协议,以低于市场20%的价格向丁出售电脑配件,以帮助丁公司抢占市场份额。此外,赵某对乙公司组织机构进行调整,解散监事会,设两名独立董事兼任监事,并且董事会不再设常务秘书。赵某的一系列行为引起了广大股东的不满。他们联合起来多次要求召开股东会,但都被董事会拒绝。 问题: 1.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在3月25日后,甲公司继续收购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假如甲公司持乙公司股份比例超过30%后继续收购,并向乙公司发出收购要约。在要约有效期内,乙公司被其担保公司戊公司诉至人民法院,那么甲公司能否撤回其收购要约?假如甲公司以此为由,对股民张某的股票以要约中规定价格的70%收购,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3.在徐某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时,王某能否就乙公司的该红旗轿车行使质押权?为什么? 4.对乙公司因为投资开发软件所造成的损失,董事会是否要负赔偿责任?董事王某能否因其未同意该项计划而免责? 5.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对于乙公司受到的损害,按照法律途径应当如何救济? 6.董事会拒绝召开股东大会的做法正确吗?股东可采取何种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7.赵某对乙公司组织机构的调整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要求?为什么?
叶某挪用公款案 叶某,A市交通局副局长,国家在该市B县有一项扶贫修路的项目,叶某利用自己的职权,曾两次挪用该项目资金。 2010年3月23日,叶某挪用3万元用于购买股票,2010年9月6日,叶某又挪用5万元用于走私活动,1个月后叶某归还了2万元。案发后,叶某的妻子翟某找到叶某在法院的朋友高某请求帮助,高某称自己不是该案的经办人,但他可以找该案的主审法官苏某帮忙。翟某遂将12万元送给高某,让高某转交苏某10万元,苏某接受了翟某的10万元钱款,之后翟某又以各种名义多次宴请苏某。苏某在审理叶某案件时尽量为其出罪,在裁判时故意轻判。 【问题】 1.叶某挪用资金的行为构成何罪?是否要数罪并罚?为什么? 2.叶某归还2万元钱的行为对定罪是否有影响?为什么? 3.如果叶某在案发后携带挪用的资金潜逃,被抓获后有能力归还而拒不归还,并隐瞒挪用资金的去向,则叶某构成何罪? 4.翟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5.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是,构成何罪?如否,请说明理由。 6.苏某的行为构成何罪?应如何处罚?
张某、关某交通肇事案 被告人:张某,男,28岁,司机。被告人:关某,女,26岁,农民,张某之妻。2009年10月1 2日早晨,天还未亮,被告人张某驾驶自家运货卡车,从天津市区送完货返回,因车灯不亮,张某之妻关某在驾驶室帮助丈夫监视路面情况。6点20分左右,当车沿宝平公路行驶时,遇上学的学生刘某、黄某骑自行车横穿公路,张某因犯困打盹未发现,卡车将刘某、黄某当场撞倒。被告人张某见状赶忙踩刹车将车停住,并下车观察。结果发现,刘某已经没有呼吸,而黄某尚在呻吟。此时,关某说:“现在没人,赶紧跑。要是被抓住,不但要坐牢,还要倾家荡产。”张某闻听此言后,遂又驾车逃离了现场。后经查.刘某被撞之后已当场死亡。黄某因失血过多,未能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 【问题】 1.张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2.关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并说明理由。若关某未指使张某逃逸而是在张某驾驶车辆时指使其违章驾驶,因而发生交通事故,关某对此是否负刑事责任? 3.若张某在将刘某、黄某撞倒并停车观察后,曾决定将刘某、黄某送往医院救治,但在驶往医院的过程中,关某提出:“还是别往医院送了,送到医院肯定就会被人发现。这样我们不但要坐牢,还要支付没底的医药费。”于是,张某遂将车驶往郊区,途中张某、关某一起将刘某、黄某抬下车扔到距马路300米开外的田野里,然后驾车逃走,致使黄某因失血过多,未能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问此时张某、关某构成何罪? 4.假如张某的卡车坏了,他拦一辆出租车带黄某去医院,行至半路,张某又后悔了,他让出租车司机停车,说要去附近的家里拿钱,而后一去不返。出租车司机等了一会儿,怕自己担责任,就把受伤的黄某放到路边,自己开车离去。后黄某因失血过多未能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此出租车司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5.如果张某肇事后明知被害人被拖挂在车下,为逃逸不顾被害人生死,将被害人拖挂致伤残,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6.如果张某在交通肇事后,为了逃逸而高速驾驶又连续撞死、撞伤不特定的多人,对此应如何处理? 7.如果张某是一工厂的司机,在工厂仓库内倒车时因注意力不集中将另一名工人撞死,张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贾某等侵犯商业秘密案 2002年5月贾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2007年1 2月1 1日获得假释,假释考验期至201 1年3月8日。之后贾某创办“翱翔灯具制造厂”,该厂是个人独资企业。 2010年6月,贾某利用从光明灯厂“跳槽”职工程某非法获取的该厂专有的“照亮”台灯生产技术秘密资料,大量生产金属塑料合成台灯。为增加销量,该厂将自己生产的台灯贴上“明亮”台灯注册商标,用“明亮”台灯外包装包装好以后,以每只230元的价格销售。此外贾某还大做广告,称自己的产品为“知名品牌,物美价廉”。 众商家买后发现上当受骗,台灯质量低劣,造成大量积压。这损害了光明灯厂的声誉并造成65余万元经济损失,而贾某的销售金额达到了195余万元。 贾某的好友乔某见贾某在银行存有巨款,贪念萌生。。趁机复制了贾某的存单,伪造了贾某存款银行的储蓄章和行政专用章,套取密码后,指使女友刘某使用假存单从银行冒领贾某存款。刘某知道存单有假但仍使用该假存单冒领贾某的50万元存款。刘某将50万元巨款冒领后,装在提包中拿到朋友丁某家中存放。某日丁某打开提包发现里面都是现金,估计来路不正,于是产生据为己有的想法。刘某来取包时,丁某声称没有存放过该提包,拒不交出。 乔、刘取贾某存款一案案发后,公安机关按照刘某的供述,令其交出巨款,丁某仍然不承认替刘某保管过提包。 【问题】 1.贾某生产台灯的行为是个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 2.贾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犯罪? 3.乔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犯罪? 4.刘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犯罪? 5.丁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犯罪?
从张某案看抢劫罪与抢夺罪、绑架罪的界限 张某,男,23岁,无业,常有小偷小抢行为。2010年1月3日,张某看见公共汽车站前坐着方某和齐某两人,方某睡着,而齐某身前有个旅行包。张某认为旅行包是齐某所有,于是趁齐某不备将包夺走后逃跑,从旅行包中发现有现金1000元及淫秽录像带若干盘。张某遂组织召集其朋友观看这些抢来的淫秽录像带,并组织播放达20场之多。同年3月7日,张某骑摩托车在某小道上抢走行人李某手上的挎包后,故意利用摩托车拖带李某。李某因失去平衡而跌倒,摔断了胳膊,造成一级残废的重伤。张某在抢包后发现包里只有现金500元,嫌太少,遂决定继续寻找犯罪目标,并想好在某储蓄所外守候,等待作案机会。不一会儿,丁某刚从储蓄所存款后出来,张某看见丁某手中提着大公文包,就趁机冲上去将包夺走后跑入巷内。丁某想包里空无一物,不想报警添麻烦,就没有追究了;但是张某发现后就勃然大怒,他驾车紧追丁某,并使用暴力将丁某抓上摩托车,拉到郊外一小屋中。张某说,只要丁某给他1000元,就放丁某走,否则就要打死丁某。丁某当即给其朋友打电话,要其朋友给自己送1000元到小屋外的空地上,并在拿到钱之后交给了与他一起去取钱的张某。张某也如约将丁某放走。丁某之后报案,公安随后将张某抓获。 【问题】 1.如果张某所抢的旅行包实为方某所有,则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2.张某组织播放淫秽录像带的行为,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3.张某抢包并造成李某重伤的行为应当如何定罪? 4.张某使用暴力将丁某抓走并索财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5.若张某在抢丁某公文包时身上携带有手枪一支,则应当如何认定该行为? 6.如果张某和丁某是仇人,张某路遇丁某后,将丁某杀死,后见丁某携带的皮包内有2000元钱和一部价值1500元的手机,张某就据为己有,这种情况下,张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7.如果丁某是张某的债主,张某欠丁某1万元钱不想还,张某将丁某带到一无人处,用匕首抵住丁某的脖子,逼迫丁某写了一张收到张某还给自己1万元钱的收条。此种情况下,张某的行为属于何种犯罪? 8.如果张某有一次与阿大、阿二两个人共同偷了一批财物,因分赃不均,张某持刀将阿大、阿二捅成重伤,抢走二人分到的财物,则张某此行为属于何种犯罪?
黄某正当防卫案 2010年5月16日22时30分,黄某驾驶出租车,在某市和平路金生宾馆附近搭载姜某和赵某。当车行至新湖市场的旺达建材超市旁时,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姜某要求黄某停车,车尚未停稳时,姜某持枪顶着黄某的喉咙命其拿出身上所有现金,同伙赵某从黄某身上搜走现金3200元和一部诺基亚手机后二人下车逃跑。随后,黄某驾车追赶两人。当姜某与同伙赵某用枪逼一辆从事营运的摩托车车主下车并欲驾车离开时,黄某驾车朝摩托车前轮撞去,摩托车倒地后,姜某与赵某下车往市场的花岛城方向逃跑。黄某又继续驾车追赶,并从后将姜某撞倒,姜某倒地死亡。随后,黄某拨打“1 10”报警,向公安机关交代了案发经过。经公安机关侦查,黄某驾驶的出租车的发动机号和车辆识别代号有明显更改痕迹且没有合法证明,经盘查,黄某交代该车为其邻居王某于2009年3月15日凌晨在该市和平广场停车场趁车主去洗手间之际偷偷开走,黄某得知后,从王某处低价买下该车并涂改了发动机号和车辆识别代号。黄某找到有多年交情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林某并告知真相,请林某违规更改该车的档案,成功办理了车辆登记手续,将此车用于出租运营。林某通过此种方法先后违规更改了十几辆盗窃的机动车档案并办理登记手续。 【问题】 1.姜某和赵某在出租车上索取财物的行为构成何罪?如何处罚? 2.姜某与赵某抢劫罪的数额如何确定? 3.黄某驾车撞死姜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是否属于自救行为? 4.黄某向公安机关的两次交代行为应当如何认定?是否影响对黄某的量刑? 5.黄某购车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如何定罪?如果不构成,为什么? 6.林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7.黄某在非法办理车辆登记手续过程中是否与林某构成共犯?
陈某、潘某诈骗案 被告人:陈某,男,35岁,无业。被告人:潘某,男,36岁,无业。2009年2月,被告人陈某拾得一张户主为朱某的加有密码的银行活期存折。因陈某认识朱某,陈某即在家中多次估猜配写密码,并多次持存折到银行试图取款,但均因密码错误未果。同年3月10日,陈某又到银行柜台,以朱某手机号码后六位数作为密码输入时,取出现金200元。在此之后,陈某又陆续到有关银行(不是自动取款机)将朱某存折中的款项全部取出,共计1 3万元。 2010年3月,陈某窜至上海。在上海打工期间,与被告人潘某结识。一天,陈某与潘某共谋采取如下手法搞些钱财:驾驶即将报废小汽车,趁前方外地来沪大型货车变道之际,采用不减速或加速行驶的方法,故意碰刮前方车辆,制造交通事故,然后,打电话向交警部门报警,当交警到达事故现场时,隐瞒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真相,欺骗对方车辆驾驶员和公安交警部门,并利用有关道路交通法规定的路权优先原则,在事故处理中获得赔款,从而骗取对方车辆驾驶员支付的车辆修理费。其后,二人先后7次采取上述手段行骗,共骗得3万元车辆修理费。 【问题】 1.陈某拾得他人存折,估猜密码并在银行柜台取款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2.若存折系陈某盗窃所得,其行为又应如何定性? 3.若陈某意欲窃取朱某存折,却盗得朱某信用卡,陈某持信用卡取得5000元,陈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4.陈某与潘某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来骗取赔偿款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若是,应如何定罪处罚? 5.若陈某与潘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失误,仅让前方车辆碰擦掉一些漆,两人不甘心便向前方车辆司机王某扬言:“如不交出5000元维修费和精神赔偿金,就砸烂你的车。”王某无奈交出5000元,对陈某与潘某行为应如何定性? 6.除以上假设,若陈某与潘某在一次故意制造的交通事故中失败,致使前面多辆车追尾碰撞,造成1 5人重伤,1人死亡,对其行为应如何定性? 7.案例中陈某实施了两次诈骗行为,构成几个罪?应如何处罚?
甲为A公司总经理,由于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公司决定向银行贷款。为了能够顺利获取贷款,甲通过熟人结识了自称是某银行信贷部主任亲戚的张某,将3万元钱交给张某,让张某将其中2万元交给某银行信贷部主任,并称事成之后另有重谢。其实张某并不认识银行信贷部主任,接受甲的3万元钱之后逃之夭夭。甲得知之后大怒,找来心腹李某和王某二人前去教训张某,同时当场给付两人4000元,约定事成后再给付6000元,甲同时告诉他们别整出人命来,事大了没法收拾。和甲分别之后,李、王二人私下商议,张某的3万元有可能在家藏着,找着了咱们一人一半。随后二人找到张某的住处,误将张的朋友赵某认成是张某,便对赵某实施暴力逼问3万元钱下落,由于赵某大声呼救,李、王二人为避免罪行败露,便将赵某杀害,并在张某住处找出1万元现金,李携款先离开现场回家,王某在李某离开之后在赵某身上翻出了身份证和借记卡,到银行柜台取走了卡中的2000元钱。半个月后,李、王二人缺钱花了,给甲打电话说:“我们当时将张某的左腿打断,现在被公安机关发现。你除了按原来的约定给6000元外,还必须再多给5000元,否则,我们向公安机关告发你。”甲信以为真,满足了李、王的要求。 一个月之后,A公司以伪造的房产证明作为担保,获得了某银行的贷款。随后将贷款投入高风险投资活动,结果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问题: 请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对上述案件中甲、李某、王某、张某、A公司的行为进行分析,并说明理由。
2013年10月19日中午,王某伙同张某前往嘉定区江桥镇封杨路附近,张某对途经的被害人罗某谎称捡到钻戒,而王某则假扮失主在附近四处寻找。王某寻找无果后离开后,张某便谎称钻戒价值不菲,提出跟被害人瓜分钻戒,并要求对方提供抵押物品,由此骗得被害人金项链1条、足金吊坠1枚、手机1部,共计7029元。同年10月22日、29日,王某又通过假装捡到钻戒,并由张某扮演失主寻找无果来取得被害人信任的方式,骗得两外两人足金项链、足金吊坠等共计2万8千余元。 (事实一) 原来,1978年3月出生的王某系该县居民,初中文化,某机械制造公司职工。2012年6月8日21时许,王某在其所住的某公司家属院一楼道内捡到何某的钱包,见钱包内除2500元外,还有一张中国银行的信用卡,便到ATM取款机上试着取现,结果竟能取出钱来,兴奋的他在一时贪念的驱使下,最终共提取出现金1万元来拿回了家。(事实二) 事实上,王某曾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次(2011年12月3日被释放),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四次,行政处罚一次,他虽然多次因为盗窃罪入狱,可仍不思悔改,又于2013年12月28日在邯郸火车站一楼候车室检票口,趁K599次旅客列车检票人多拥挤之机,盗窃旅客邹某左后裤兜内的人民币32.1元,被民警当场抓获。后在民警追问其犯罪事实的过程中,主动交代了上述事实一、事实二的犯罪事实。(事实三) 问题: 1.事实一中王某和张某构成何罪?如何认定? 2.事实二中王某构成何罪?如何认定? 3.事实三中王某构成何罪?如何认定?
三苗公司诉冷风公司违反合同案 201 3年5月,位于甲市A区的三苗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苗公司)与位于乙市B区的冷风空调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冷风公司)在甲市C区签订了一份空调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冷风公司向三苗公司提供空调600台,由冷风公司送货到三苗公司的所在地甲市A区。 6月1日前交货,货到三苗公司的仓库后经验收合格立即付款。合同签订后,冷风公司于5月30日与位于乙市D区的快捷运输公司(由甲某等10人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运送空调的合同,由快捷运输公司将600台空调从冷风公司位于乙市D区的仓库运往三苗公司所在地。运输公司就让其下属的第一运输车队负责此次运输。 5月3 1日,由张某负责的第一运输车队出发。第二天经过丙县时,运输车队一司机由于粗心大意,导致车、货均翻入河中,且将刘某停在路边的一辆桑塔纳撞翻,造成当时坐在车里的刘某9岁的儿子刘冰腿部受伤。车队负责人张某无奈,只好让其他运输车先行,他与肇事司机留在丙县将车捞起。其他运输车到达甲市后,三苗公司以空调只有500台为由拒绝收货。6月15日,三苗公司致电冷风公司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未果,于是6月17日,三苗公司将冷风公司诉至B区人民法院。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冷风公司提出愿意进行调解,三苗公司不同意,法院认为基本案情已经查清,于是未征求三苗公司的意见便根据冷风公司的要求制作了调解书,后三苗公司不得不对调解书进行签收。调解书生效后,三苗公司越来越觉得法院的做法不合法,于是在调解书送达后第5天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问题】 1.如果B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冷风公司搬迁至C区,则B区人民法院如何处理该案件?为什么? 2.如果三苗公司和冷风公司在合同中约定了发生纠纷时的管辖法院,三苗公司和冷风公司可以约定哪些法院管辖? 3.在知道是因为车祸导致空调少了100台以后,冷风公司打算起诉快捷运输公司,可以向哪些法院起诉? 4.刘某的桑塔纳被撞的损失以及对刘冰造成的人身伤害的损害赔偿的侵权诉讼应向哪个法院起诉?原告和被告是谁? 5.假设快捷运输公司运送途中临时接到冷风公司变更运送目的地通知,将货物送至三苗公司的分公司所在地甲市E区,这时管辖法院是哪些? 6.假设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三苗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发生更换,应如何处理? 7.法院所作的调解书是否合法?为什么? 8.上级法院收到三苗公司的上诉应如何处理?
东方大酒店诉李某返还借款案 李某系东方大酒店的治安科科长。2012年7月5日,在东方大酒店就餐的6名顾客酒后发生斗殴,李某上前劝阻,被其中一名顾客刘某殴打致伤,花去医疗费共计1万元。李某向法院提起对东方大酒店的民事诉讼,要求东方大酒店赔偿,法院判处东方大酒店赔偿李某医疗费1万元。后李某与东方大酒店的经理产生矛盾,东方大酒店遂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并向某区法院起诉,要求李某返还其住院期间向酒店所借款项1万元,并向法院提交了酒店会计的证言、载有“李某医疗费1万元”的单据等证据。法院受理此案后,于2012年10月6日作出判决,判决李某返还东方大酒店1万元。李某对该判决不服,但未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后,李某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李某的再审申请未经原审人民法院处理为由,用通知驳回了其申请。后李某又向某区检察院申诉,请求对该案提出抗诉。某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以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为由于201 3年2月3日向某区人民法院提出口头抗诉,某区人民法院于201 3年4月3日作出了再审裁定。某区法院对此案再审时,未通知检察院出庭,原一审法院认为审理该案的原合议庭组成人员对该案比较熟悉,遂由审理该案的原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书面审理,作出了维持原判的裁定。 【问题】 试分析本案在诉讼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
乙某诉张某、大调查杂志社名誉侵权案 自由作家张某创作的纪实小说《演艺圈的背后》,于201 3年9月在《大调查》杂志发表。该小说以明星甲某为原型,描述甲某与乙某之间的爱恨情仇。乙某认为小说将甲某作为励志新青年描述,将自己作为“恶霸”进行刻画,侵犯其名誉权。 2014年3月10日,乙某向法院起诉张某,请求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并赔礼道歉。 法院受理后,依职权追加杂志社为共同被告,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要求双方于2014年5月10日之前提交证据材料。在审理过程中乙某因车祸意外身亡,法院变更其子乙小某为原告,其后又准许乙小某将请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数额变更为20万元。一审判决张某赔偿经济损失8万元,杂志社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并在《大调查》上刊登小说情节失实的声明以消除影响。判决未涉及赔礼道歉的问题。 张某在判决送达时向工作人员口头表示上诉。杂志社认为赔偿责任应由张某承担,遂向原审法院提交了书面上诉状。乙小某认为赔偿额过低,亦向二审法院提交书面上诉状。二审法院经过书面审查,未接触当事人,直接判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一审法院经过重审,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均未再提出上诉。张某和杂志社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了赔偿义务,但张某拒绝赔礼道歉。 【问题】 1.法院主动追加杂志社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2.若张某向法院申请调取某机关保存的证据材料,在程序上张某应当满足哪些条件? 3.若乙某在6月10日又向法庭提交一份证据材料,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4.本案二审法院对于乙小某的上诉状应如何处理,二审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应如何列明? 5.若乙小某对赔礼道歉的判决内容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采取哪些措施? 6.试分析二审法院审理程序中的错误。
海南省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于201 3年6月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由天南公司进口一套化工生产设备,租给海北公司使用,海北公司按年交付租金。海南省A银行出具担保函,为海北公司担保。后来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 问题: 1.如果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以下仲裁条款:“因本合同的履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均提交珠海仲裁。”天南公司因海北公司无力支付租金,向珠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将海北公司和A银行作为被申请人,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给付拖欠的租金。天南公司的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 2.如果存在上问中所说的仲裁条款,天南公司能否向人民法院起诉海北公司和A银行,请求支付拖欠的租金?为什么? 3.如果本案通过仲裁程序处理,天南公司申请仲裁委员会对海北公司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仲裁委员会应当如何处理? 4.如果本案通过仲裁程序处理后,在对仲裁裁决执行的过程中,法院裁定对裁决不予执行,在此情况下,天南公司可以通过什么法律程序来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