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刑事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是( )。
试论我国刑法规定中的数罪并罚制度。
甲(1996年3月5日生)于2012年3月5日入户实施盗窃,为抗拒抓捕而用菜刀将民警砍成重伤。 2012年5月31日人民检察院对其依法提起公诉。 关于本案的审理和判决宣告形式,表述正确的是( )。
王某长期没有工作,见邻居李某经济情况较好便心生歹意,一日王某见李某4岁的儿子独自在外玩 耍,便谎称带他到动物园玩,将其骗至一个远郊的亲戚家隐匿起来。王某回来后用左手给李某写了一封 信,信中称李某若想要儿子,须于某年某月某日将50万元钱放在楼下的垃圾箱里,若报案或不送钱财永 远见不到儿子了。李某接信后立即报案,王某见阴谋未能得逞,便从亲戚家将李某的儿子接出来,领到野 外的高粱地里将其杀死。 假设王某将李某的儿子骗到家后,将其以2万元的价格卖出,而没有向李某勒索钱物,则此行为构成( )。
王某与张某都在某市做药材生意,王某经常受到张某生意上打压,2011年10月,一价值30万元的 客户订单被张某抢走,王某愤恨不已。一日,王某约赵某(1997年10月生)、刘某(1995年6月生)一起喝 酒,王某对赵某、刘某说:“大哥受张某欺负,你们能否帮大哥出这口气,教训教训张某? ”赵某、刘某二人 说:“大哥的事就是我们的事。”王某说:“好!事成后,我给你们每人一万元。”于是王某带二人指认了张某。2011年11月3日晚,赵、刘二人尾随张某到家门口,用随身携带的棍棒、匕首向张某刺打,张某反 抗,抬腿踢向赵某,使得赵某的匕首刺向张某的大腿动脉血管,导致张某流血过多死亡。赵某回家后,十 分害怕,在家人的规劝下,就到当地的检察院自首。王某在被抓后,还主动交代了他在2010年5月曾盗 窃某单位财务室的5万元现金。 王某具有的法定量刑情节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可以调整( )。
下列选项中,甲能获取物的所有权的是( )。
A县人民政府为建宾馆,向该县B银行贷款500万元,届期未能偿还,B银行以A县人民政府为被告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 )。
下列有关著作权归属的说法,正确的是( )。
简述物权法定原则的内容。
简述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马俊1991年去世,其妻张桦1999年去世,遗有夫妻共有房屋5间。马俊遗有伤残补助金3万元。 张桦1990年以个人财产在单位集资入股获得收益1万元。双方生有一子二女,其子于1995年病故。张 桦长期患病,生活不能自理,一直由二女儿马飞及改嫁儿媳胡芳照料。5间房屋于2001年11月被拆迁, 拆迁单位与胡芳签订《危旧房改造货币补偿协议书》,胡芳领取作价补偿款、提前搬家奖励款、搬迁补助 费、货币安置奖励费、使用权补偿款共计25万元。 胡芳应作为张桦的( )。
甲与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将一辆原价12万元的二手轿车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乙,乙付款后将车 开回,但一直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设乙所在城市突遭百年不遇的洪水,轿车严重毁损,该车的损失应当( )。
甲与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将一辆原价12万元的二手轿车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乙,乙付款后将车 开回,但一直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甲与乙达成的轿车买卖合同的效力为( )。
试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
2012年3月,宋某与金某共同成立了一家合伙企业。但该企业成立后不久即陷入经营困境,至2012 年6月1日,已欠银行贷款12万元。2012年6月2日,宋某的朋友刘某入伙。 下列有关刘某权利及义务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张某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甲和8岁的女儿张乙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张某向保险 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 在张某为其母亲甲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中,依法不能确定为受益人的是( )。
张某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甲和8岁的女儿张乙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张某向保险 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 张某续交保费两年后,由于经济上陷人困境,无力继续支付保费,遂要求解除保险合同并退还已交的 保费。对于张某的这一请求,应当如何认定?( )
张军等兄弟五人为某食品有限公司全体股东,该公司为兄弟五人共同出资建立。公司股东会由兄弟 五人组成,张军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并经营若干年后,兄弟五人析产,于是协议减少公司资本。 该公司工商登记上的公司资本为170万元。公司的实际资产则有:①现金9. 3万元;②存料91万元;③ 制成品盘存86万元;④厂房机器设备82万元;⑤运输设备65万元;⑥盈利19.7万元,加上其他财产,共 计350万元。此外,公司还拥有商标专用权,价值70万元。按张军兄弟五人的协议,从上述公司资产中 剥离出280万元,由5位股东平均分配,并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70万元。但是,该公司经理及监事认 为股东此项减资协议违法,因为这样做实际上是已将公司的资产分配殆尽。但是,张军兄弟五人认为,上 述行为是经公司全体股东协议同决的,也就是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公司必须执行。并且,将280万元资产 分配给股东之后,公司仍有近70万元,超过了公司资本的法定最低限额,因此该项减资行为,符合《公司 法》枧定减资的条件,是合法有效的。 (1)张军等股东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公司的经理和监事的不同意见有无法律依据? (3)公司如果要分配财产应当按照什么样的法律程序?
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具备的条件不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