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赔偿中的损害是客观上已经发生的对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害,还包括可能造成的损害和仅构成危险的情况。 ( )
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公安民警违法行使职权造成公民死亡的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的生活费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18周岁止。 ( )
间接监督,是指不直接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但可以按照( )向有权机关提出,通过有权机关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予以纠正。
公安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 )承担的赔偿。
公安赔偿是( )的一种,包括公安行政赔偿和公安刑事赔偿。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立法机关和国家权力机关,享有撤销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人事罢免的权力,其监督权属于( )监督权,因而具有极大的权威性。
行政诉讼监督,是指人民法院通过行使( ),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促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行政的监督形式。
为了进一步强化监督,提高广大民警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确保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密切警民关系,公安部根据《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建立( )
法制部门在执法监督中,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不合法、不适当的执法活动,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其处理方式主要包括( )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的精神,公安赔偿必须具备的要件包括( )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的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具体包括( )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5条的规定,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 )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7条的规定,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 )
执行监督,即对公安机关负责的执行刑事判决、裁定的活动实行监督,保障刑事判决、裁定的正确执行,其主要内容包括( )
建立行政诉讼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最终能够通过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包括( )
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的重要作用有( )
人民检察院还通过参与行政诉讼对公安机关行使行政职权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通过受理公民和社会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举报,追究违法、违纪人民警察的法律责任,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实施监督。 ( )
处理内部关系的基本要求是: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互相支持,协调一致。 ( )
警容风纪,指人民警察在着装、仪容、举止、礼节等方面的行为规范。警容风纪是人民警察政治素质、文明程度、精神风貌、纪律作风和战斗力的综合反映。 ( )
日常制度主要包括日常行政会议、请示报告、公文运转、请假销假、工作交接、证件印章管理、文件收发运转、保密工作以及着装仪容、举止礼节等方面的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