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总量需求计划的编制程序不包括( )。
某项目基础底板施工,合同约定工期45天,项目经理部根据业主提供的电子版图纸编制了施工进度(如图),底板施工暂未考虑流水施工。施工进度计划图因业主未按时提供正式图纸,致使工序E在6月6日才开始。基于安全考虑,建设单位要求仍按原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底板施工,为此施工单位采取调整劳动力计划,增加劳动力等措施,在15天内完成了2700t钢筋制作(工效为4.5t/人.工作日)。 劳动力总需求计划的编制方法不包括( )。
每月由( )填报《劳务费结算支付情况月报表》。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培训需求调查方法的是( )。
由于设计变更或其他情况,往往会产生工程量的变化。( )应根据劳务净需求的新增(减)部分,制定具体的补充或调剂计划。
( )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双方当事人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形式,也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直接的证据。
在审查劳动合同的主体中对劳动者资格合法的条件是:劳动者应当是年满( )周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符合用人单位招聘条件。
在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中,工作内容是指( )所指向的对象,即劳动者具体从事什么种类或者内容的劳动,这里的工作内容是指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或职责。
某建筑公司招聘了孙某(男)和赵某(女)两大学生分别在项目部担任施工员和在公司担任文职工作,均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在合同内约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1770元),转正后工资为3600元。刚从学校毕业的两人,急于找工作,均对以上合同约定无异议。参加工作1个月以后,因孙某谈恋爱开销大,1800元的工资在当地根本无法生活下去,孙某觉得自己已经能够完全胜任目前的工作,于是孙某去找领导希望提前转正,同工同酬;但被告知,公司发给他的工资高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完全合法,公司的规定不能为了某个人而破先例。一年以后,赵某怀孕。自从有了身孕以后,赵某的整个工作态度都改变了,之前兢兢业业地工作的她变得有占懒散,很多事情都不情愿从事了,失去了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心。2015年3月,该公司与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要签订一份合同,由赵某进行记录打印;因时间紧,该公司安排怀孕3个月的赵某延长工作时间加班整理合同。在打印过程中,赵某把双方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由1500万美元打印成了1450万美元,导致该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合同受到了一定的损失。之后公司查明是由于赵某失职造成的这样结果,因此公司立即与赵某解除了劳动合同。但赵某认为自己是在孕期,公司是没有权利解除自己的劳动合同的。双方因此应发了争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建筑公司给孙某和赵某发的试用期工资至少为( )元。
所谓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是指在非正常情况下或者暂时离开工作岗位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劳动者的工资支付。下列哪种特殊情况,劳动者不应取得工资支付( )。
如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从我国现行劳动立法看,当事人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实施了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为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及当事人约定事项中的内容之一
劳动合同的性质决定了劳动合同的内容以商定为多、为主,以法定为少、为辅。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劳动者符合下列哪种情形,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 )属于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在用人单位( )情形下,劳动者依法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没有下列( )情形,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