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一般事项应于审批前至少7个工作日提交合规管理部门进行合规复审
B、
对于下级行申请审批且超出本级行网络金融部门权限的相关事项,应由本级行网络金融部门进行合规初审后,提交上级行合规管理部门进行合规复审
C、
网络金融部门对合规管理部门的合规意见全部或部分采纳的,应按照意见对送审事项予以调整;对合规意见未采纳或部分采纳的,应说明具体理由
D、
依据制度规定,须向上级行网络金融部门申请报备、审批或报告的业务和产品开办或创新事项,应将相关材料(须包含本级行合规管理部门的合规意见以及采纳情况)报送上级行,由本级行网络金融部门进行合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