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直接原因是值班干部对提钻挂卡异常井段1716-1602m未引起重视,提钻期间阻卡严重,采取超权限反复提拉方式,未执行“提钻遇卡必须保证下部井眼畅通,下钻遇阻必须保证上部井眼畅通”原则,造成憋泵卡钻。
B、
司钻井下防卡意识不强,裸眼段下钻速度过快,井下有突发异常情况时来不及刹车(监控曲线显示10min/3柱),司钻超越权限违章操作,正副司钻操作权限上提不超过10吨、下放不超过5吨(含磨阻)。
C、
钻井队未认真执行工程施工要求每钻进24小时或者300m进行一次短程提下钻及两短一长提下钻规定,11天未对2069m以上井段进行短提。
D、
钻井队防卡意识淡薄,应急处置能力不足。一是提至阻卡井段仍使用二档上提。二是遇阻卡未第一时间接顶驱/方钻杆倒划/开泵上提。三是复杂井段提出立柱后直接卸立柱立井架,甩立柱未留足钻具安全下行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