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原则上应在贷款发放()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象。因借款人方面原因无法完成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在与借款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最迟应于()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外支付。
在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形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根据合同约定变更贷款支付方式、停止或中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第四条 贷款人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的原则。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经营的()和()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
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年。对于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可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年。
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第十九条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经营规模、业务特征、资金循环周期等要素测算其营运资金需求(测算方法示例参考附件),并合理确定贷款结构,包括()等。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在合同中对与贷款相关的重要内容作出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在合同中约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借款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贷款人可采取的提前收回贷款、调整贷款支付方式、调整贷款利率、收取罚息、压降授信额度、停止或中止贷款发放等措施,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的()等因素和贷款业务品种,合理约定贷款资金支付方式及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动资金贷款,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在贷款发放或支付过程中,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形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根据合同约定变更贷款支付方式、停止或中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对其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或进行处罚:
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影响因素主要包括()预付账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