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基层建设纲要》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基层建设、打牢队伍基础。
加强对涉密人员、载体、场所、装备和活动的管理,严防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和事故的发生。
消防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的决定和命令,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给予纪律处分。
领导机关要严格落实下基层当消防员、蹲站(救援站)住班制度。
处分应当坚持依据事实、惩戒恰当,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对于已按照规定安排完探亲或者休假,消防员再有提出请假的,一般还可以准假。
消防指战员委员会要积极组织开展政治民主、经济民主、战训民主,调动指战员参与管理、实施监督的积极性。
消防救援队伍安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安全管理,规范消防员安全行为,促进队伍全面建设发展,制定本规定。
安全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教育和督促消防救援人员树立安全意识,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法规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训练,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建立安全风险分析和防控体系,健全事故防范和处置机制,防止和减少事故,及时妥善处理安全问题,保证队伍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各级党委、首长应当加强对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指导和督促部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安全管理的经常性和有效性。
消防救援人员在安全管理方面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安全法规制度; (二)熟悉常见事故预防的基本常识; (三)熟悉和遵守本职岗位安全管理规定; (四)熟知和遵守本专业安全操作规程; (五)熟知应急避险的处置流程; (六)掌握必要的安全防护技能; (七)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和事故; (八)制止各种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各级机关部门、处(科)室应当结合业务工作,分领域、分系统、分专业、分层次开展安全教育、安全训练,增强全体人员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和素质。
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法规教育、安全常识教育、安全理论教育、安全警示教育、安全训练等内容,通常运用集中授课、专题研讨、经验交流、案例分析、现场观摩、心理疏导、知识竞赛、媒体宣传等方法组织实施。
定期教育应当列入年度教育训练计划,总队每半年、支队每季度、消防救援站及以下单位每月不少于2次。
安全训练主要包括安全理论学习、安全防护技能训练、安全操作技能训练、应急避险训练、自救互救训练等内容。各级应当根据本单位安全管理实际,针对执行任务时可能遇到的险情,采取典型案例推演、特情处置训练、模拟仿真训练、心理拓展训练等方法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