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坚持党中央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
依据《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对经党组织同意可以不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可以将其纳入一个党支部或者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发展党员应当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把工作业绩标准放在首位。
根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根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
根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书记一般应当有3年以上党龄。
根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国有企业应当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
根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应当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于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又受到党纪处分的,其影响期为原处分已执行的影响期与新处分影响期之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经批准因私出国(境)但存在擅自变更路线、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超出批准范围出国(境)行为,情节严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坚守初心使命,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