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营销安规规定,公共区域内安装计量箱时,应可靠固定,并应注意与水、( )等管线之间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根据营销安规规定,对可能发生( )的( ),应对拆下的通信线进行包裹,作业人员不得直接触碰通信线导体部分。
根据营销安规规定,对可能发生触碰危险的安装位置,应对拆下的通信线进行包裹,( )不得( )通信线导体部分。
根据营销安规规定,计量( )接线( )时,试验人员应具有试验专业知识,充分了解被试设备和所用试验设备、仪器的性能。试验设备应合格有效,不得使用有缺陷及有可能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设备。
根据营销安规规定,试验电源应按电源( )、电压等级合理布置,并在明显位置设立安全标志。
根据营销安规规定,( )应按电源类别、相别、电压等级合理布置,并在( )位置设立安全标志。
根据营销安规规定,在屏柜上拆接线时应在端子排外侧进行,拆开的线应包好,并注意防止误碰其他运行回路,禁止将运行中的( )二次回路( )及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短路、接地。
( )时,应参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营销现场作业安全工作规程(试行)》第8.3节相关内容执行。
根据营销安规规定,电能表、采集终端( )时,宜( )各方面电源(含辅助电源)。若不停电进行,应做好绝缘包裹等有效隔离措施,防止误碰运行设备、误分闸。
根据 DL/T 448—2016《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规定,220kV及以上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330kV及以上考核用电能计量装置都为I类计量装置。
Ⅰ类电能计量装置应装设0.2S级的有功电能表和2.0级的无功电能表。
Ⅱ类电能计量装置电压互感器准确度为0.2级,电流互感器0.2级。
根据 DL/T 448—2016《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规定,Ⅲ类电能计量装置有功电能表配1级,无功电能表配2级。
Ⅰ、Ⅱ、Ⅲ类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应按计量点配置计量专用电压、电流互感器或者专用二次绕组。
电能表申校,用户对实验室检定结果仍有异议,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检定结论与供电公司不一致时,由用户承担相应检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