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严格控制社会力量举办高等教育机构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可以通过适当形式,支持学校的建设,参与学校管理
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学生,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设立助学资金,都必须采用无偿捐助形式
高校教师的培养和培训是在专门的教育机构中进行的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教师,将永久丧失教师资格
如果教师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由于过错给其他教师、学生或者学校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要负相应的民事责任
教师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高校学生身份权是基于高等教育的性质,学生应该获得的本体性权利
高校学生管理的客体既包括学生,又包括与学生有关的活动和事务
高校学生处分分为六类,即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提出了高等教育的体制改革
高校应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开展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
高校已成为现代社会的轴心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