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防汛管理制度》规定,防汛工作目标是杜绝险性事件及一般以上事故,杜绝人身伤亡事故,确保“运营区间不进水,安全运营不中断”。
《维保分公司防汛管理制度》规定,汛期实行分公司领导24小时带班、各职能分部管理人员24小时应急值班,并根据暴雨预警等级安排人员在岗值班。
《维保分公司工伤管理办法》规定,职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伤害事件,根据伤害事件等级,按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调查处理权限开展事件调查工作。
《维保分公司工伤管理办法》规定,职工伤害事件调查应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确定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和防止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并对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
《维保分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规定,分公司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员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通用安全规程》规定,禁止两人同时站立在同一梯上作业,登梯作业时应有人监护并扶梯。
《运营事故(事件)报告及调查管理办法》规定,自事故(事件)发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如果事故(事件)伤亡人数变化,应重新认定事故(事件)等级。
《通用安全规程》规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现场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通用安全规程》规定,除设置吸烟区内,场段内严禁吸烟。
《通用安全规程》规定,施工接电不得随意搭接,应由施工人员接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