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路基内埋设电缆时,电缆应从路堤外或路堑顶外通过。如遇过渡短经路从路肩或路堤边坡上通过时,应进行结构设计,并不得损坏原有排水、防护和加固设备。
( )在路基内埋设电缆前,施工单位必须与工务段联系,明确安全措施和责任,并签订协议后方可施工。
( )运量小、允许速度低的线路或在隧道内、桥梁上和车站内受建筑物限制时,可酌情降低道床厚度,但正线木枕地段碎石道床厚度不得小于200 mm,混凝土枕地段不得小于300mm。
( )Ⅰ型混凝土枕中部道床道砟应掏空,其顶面低于枕底不得小于20 mm,长度应为200~400 mm;Ⅱ型和Ⅲ型混凝土枕中部道床可不掏空,但应保持疏松。
( )钢轨超过大修周期且出现伤损时,工务段应适当降低线路允许速度,以保证行车安全。
( )钢轨伤损按程度分为轻伤、重伤和折断三类。
( )钢轨钻孔位置应在轨腹中和轴上,且必须倒棱,两螺栓孔的净距不得小于大孔径的2倍。
( )用于线路上的钢轨需要截断时,应全断面垂直锯断,严禁使用乙炔切割或烧孔,严禁使用剁子和其他工具强行截断和冲孔。
( )普通线路和无缝线路缓冲区的重伤和折断钢轨应及时更换,换下的重伤和折断钢轨应有明显的标记,需要时再用。
( )在碎石道床地段,每组防爬设备的组成:单方向锁定为1对防爬器和3对支撑;双方向锁定为2对防爬器和3对支撑。
( )道床应按规定保持密实,防止轨枕空吊、道床翻浆。
( )轨枕应按设计技术条件规定的标准铺设,非同类型轨枕不得混铺
( )成段破底清筛前,应根据既有线路情况和清筛施工要求预卸足够的道砟。
( )尖轨尖端与尖轨跟端轨距的差数,直尖轨应在尖轨全长范围内均匀递减,曲尖轨按标准图或设计图办理。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事故应急救援、铁路线路开通、列车运行和事故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