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行上下工通过桥梁、道口或横越线路时,应“手比、眼看、口呼”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来车时抢越。
进行接触粉尘、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作业,使用电器、机械,以及高空作业等,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液化汽、取暖器,上班或外出期间须及时关掉(或拔掉)电源,防止时间过长,发热或漏汽引发火灾。
人员下道避车时应面向列车认真瞭望,防止列车上的抛落、坠落物或绳索伤人。
在工区发现心脑血管病人突然发病,应立即背上职工到就近的医院就医。
作业中可以坐卧钢轨、轨枕头及道床边坡。
普速铁路执行区段为雨量计报警的车站至两端相邻车站(含)的区段。
雨中添乘时段为出巡警戒开始至出巡警戒结束。雨后添乘时段为出巡警戒结束后48小时内。
重点区段昼间(7:00-19:00)解除“限速”警戒后,提速至80km/h,并执行1小时后恢复常速。
防洪重点地点分为Ⅰ、Ⅱ、Ⅲ级防洪地点。
对于连续降雨可能诱发坍塌、滑坡等严重地质灾害的个别地段,雨后必须延长看守不少于24小时。
清洗雨量计时不可关闭雨量计。
各看守点由一名段领导、机关干部及车间干部进行包保。
“七字方针”:执行“拦、扣、停、绕、避、限、封”的客车安全保障措施。
渝怀线夜间重点区段降雨达到“限速”及以上警戒时,在解除“限速”警戒后,行车速度按不大于45km/h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