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发电侧和用电侧结算电量口径一般分别是 ( ) 和( )。
假设系统中存在A、B两个节点,节点电价分别为300厘/ 千瓦时、600厘/千瓦时,节点负荷分别为100MWh和200MWh,G1机组在A节点,G2机组在B节点,G1、G2机组 均在电能量市场中标,用户侧综合节点电价为用户加权 平均电价,则( )。
某新能源场站中长期合约电量80MWh,合约电价282元/MWh, 日前出清95MWh, 日前节点电价200元/MWh,实时 计量90MWh,实时节点电价205元/MWh,该场站电能量结 算均价为( )。
已知A省份上网电价0.2元/kWh,A省到B省特高压通道输 电价格0.1元/kWh,A省与B省份同在一个区域电网( 区域 电网内输电价格0.15元/kWh) ,A省与B省外送输电价格 分别为0.1元/kWh、0.15元/kWh,不考虑线损和辅助服务 等其它费用的情况下,则A省通过特高压线路送至B省的 落地电价为( )元/kWh。
甘肃电力市场建设初期,依据电网阻塞程度将甘肃划分 为河东、河西两个价区,执行( )电价。
假设在同一节点下有两台机组,其中A机组报价0.4元/kwh,B机组报价0.6元/kwh,A、B机组最大发电出力均 为300MW,B机组最小技术出力100MW,该节点负荷为350MW,则( )。
根据《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 ,专项工 程实际输电量按落地端结算电量进行统计确认,结算电 量应与落地端物理电量保持一致。 实际线损率低于核价 线损率产生的收益, 由电网企业和电力用户按( )分享。
交易出清与结算环节,有关统一边际价格结算的描述, 正确的是( )。
假设日前市场中有两台机组报价,它们的报价曲线分别是:第一台:50MW至100MW,报0.17千元/MWh; 100MW 至150MW(不含100MW),报0.19千元/MWh;150MW至200MW(不含 150MW),报0.21千元/MWh; 200MW至250MW(不含200MW),报0.23千元/MWh。 第二台:100MW至150MW,报0.19千元 /MWh; 150MW至200MW(不含150MW),报0.20千元/MWh;200MW 至250MW(不含200MW),报0.21千元/MWh;250MW 至300MW(不含250MW),报0.22千元/MWh。 当 系统负荷为400MW,市场清算价格为( )千元/MWh。
结算科目采用( )形式。
市场结算中,发电企业以发电母线处的LMP结算,用户以 其负荷母线处的LMP支付,实质上是由( )承担了阻塞盈 余费用。
( ) 结算用于描述中长期合同的分解与结算。
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核价是分( )年为一个监管周期。
假设系统中存在A、B两个节点,节点电价分别为0.3元/kwh、0.5元/kwh,节点负荷分别为100MW和300MW,则说法 不正确的是( )。
零售市场的结算周期为下面哪一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