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办支行应根据贸易合同中商品或服务类别、贸易方式、回款周期、交易背景等因素合理确定信用证付款期限,付款期限(含展期)最长不得超过( )年。
()天以上已经承兑的远期信用证属国际商业贷款,列入国家外债统计。
信用证开出后,()应对申请人及担保人的资信情况和偿付能力进行跟踪,并督促申请人将付汇资金及时划至我行,保证及时支付。
信保融资额度(余额)不得超过保险公司为企业核定的买方信用乘以相应赔偿比例,且不得超过保险公司给企业核定的最高赔偿限额;单笔融资比例不得高于保险公司逐笔出具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情况通知书》或保险合同上注明的相应贴偿比例的()。
个人不占用年度便利化额度的外币现钞结汇,当日外币现钞结汇累计金额在等值()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交易额的相关材料在银行办理。
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便利化年度总额管理。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便利化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 )美元。
外汇局对以借用他人额度等方式规避额度及真实性管理的个人,列入“关注名单”管理,“关注名单”内个人的关注期限为列入“关注名单”的()。
本行作为境内结算银行履行交易()及其与人民币收支()的审核职责。
交流、轮岗一般应在工作期满后()个月内调整到位,因工作或其他原因,无法及时调整到位的,可适当延期,最长延期不得超过3个月;交流、轮岗时间不得少于()年。
因婚姻、职务变化等原因新形成任职回避关系的,本人应在30天内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告,本行在6个月内完成任职回避调整。在任职回避调整到位前,必须严格实行()。
根据《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员工违规行为经济处罚办法(试行)》的规定,违规行为被发现后,一般应当在()内作出处罚决定,必要时经批准可适当延长一个月。
根据《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员工违规行为经济处罚办法(试行)》的规定,在信贷调查评估中,未按规定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或其他渠道查询借款人、担保人、共同还款责任人(配偶)以及关联方的信用记录,或者征信查询报告内容缺失的,对责任人给予()元以上、()元以下的经济处罚。
根据《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员工违规行为经济处罚办法(试行)》的规定,在贷后管理中,未按规定时间和频率进行贷后检查或及时更新客户数据资料的,对责任人给予()元以上、()元以下的经济处罚。
根据《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员工违规行为经济处罚办法(试行)》的规定,在征信管理中,未经客户同意或未按授权规定查询客户征信信息的,对责任人给予()元以上、()元以下的经济处罚。
根据《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员工违规行为经济处罚办法(试行)》的规定,在账户管理中,有()情形的,对责任人给予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