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区或丘陵地区,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应避免布置在( )
石油化工企业( )采取防止泄漏的可燃液体和受污染的消防水排出厂外的措施
某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火炬中心),应建设在距离甲、乙类液体罐组(罐外壁)不应小于( )米
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最外侧设备外缘或建筑物的最外轴线),应建设在距离甲、乙类液体罐组(罐外壁)不应小于( )米
罐区泡沫站应布置在罐组防火堤外的非防爆区,与可燃液体罐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 )米
消防站的服务范围应按行车路程计,行车路程不宜大于( ),并且接火警后消防车到达火场的时间不宜超过5min。对丁、戊类的局部场所,消防站的服务范围可加大到4km
工厂主要出入口( )少于两个,并宜位于不同方位
液化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的罐区内,任何储罐的中心距至少两条消防车道的距离均不应大于( );当不能满足此要求时,任何储罐中心与最近的消防车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80m,且最近消防车道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9m
当液化烃、可燃液体或甲、乙类固体的铁路装卸线为尽头线时,其车档至最后车位的距离不应小于( )米
含可燃液体的污水池、隔油池、酸性污水罐、含油污水罐与100~1000m3甲B类可燃液体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米
明火加热炉附属的燃料气分液罐、燃料气加热器等与炉体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米
装置内应设贯通式道路,道路应有不少于两个出入口,且两个出入口宜位于不同方位。当装置外两侧消防道路间距不大于( )m时,装置内可不设贯通式道路。
可燃气体和助燃气体的钢瓶(含实瓶和空瓶),应分别存放在位于装置边缘的敞棚内。可燃气体的钢瓶距明火或操作温度等于或高于自燃点的设备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m。分析专用的钢瓶储存间可靠近分析室布置,钢瓶储存间的建筑设计应满足泄压要求。
凡在开停工、检修过程中,可能有可燃液体泄漏、漫流的设备区周围应设置不低于( )mm的围堰和导液设施
在非正常条件下,可能超压的,顶部操作压力大于( )MPa的压力容器,应设安全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