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井、自喷井、含硫化氢井循环压井平稳后,敞井观察时间应大于一个换装井口装置作业周期的时间,确认无异常后,再次循环( )周以上无异常,方可进行换装作业。
不具备循环条件的井,采用挤注法压井,停泵后关井扩压( )小时以上,开井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进行换装作业。
井下作业设计的编制、审核及审批人员,应持有效( )。
一级风险井设计编制人员应具有井下作业技术管理工作( )年以上且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油气生产单位设计编制审核审批人员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由油气生产单位( )组织能力评估,签字确认后上岗。
二级风险井设计编制人员,应具有井下作业技术管理工作( )年以上且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审核审批人员应具有井下作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三级风险井设计编制人员,应具有井下作业技术管理工作( )年以上;审核、审批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四级风险井设计编制人员,应具有井下作业技术管理工作( )年以上;审核、审批人员应具有助理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大修(侧钻)作业井、一级、二级风险小修、措施作业井的地质设计,由油气生产单位( )负责组织编制。
三级及四级风险作业井的地质设计,由油气生产单位( )负责编写。
大修(侧钻)作业井、一级、二级风险小修、措施作业井的工程设计,由油气生产单位( )负责组织编制。
四级风险小修作业井的地质设计,由基层单位地质主管负责人负责审核,由油气生产单位( )负责审批。
四类小修作业井的工程设计,由基层作业区(采油站)工程总监(工程组长)负责审核,由油气生产单位( )负责审批。
三级风险措施井、小修作业井的工程设计,由基层作业区工程总监(工程组长)负责审核,由油气生产单位( )审批。
除侧钻、一级和二级风险井以外的所有大修井的地质设计,油气生产建设单位( )审核,油气生产建设单位总地质师(技术主管领导)负责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