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机关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复核,对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管理机关应当依法给予企业( )的处罚。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应当视事故发生级别和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发生一般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在12个月内第二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一般事故),暂扣时限为在上一次暂扣时限的基础上再增加( )日。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吊销后,自吊销决定作出之日起( )内不得重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 )应当查验承建工程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关“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持证情况,发现其持证情况不符合规定的或施工现场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企业宜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标准和奖惩措施,( )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企业设立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 )担任。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 )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做好记录。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企业安全总监受( )或者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委托,在企业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企业的安全总监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分别承担企业安全生产( )。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在企业(或者企业下属的非法人施工单位)中,( )行使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部门。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项目安全总监受( )或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委托,经企业安全总监或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同意,在项目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企业下属的总承包部、分公司、直属工程处等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生产经营单位,宜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考虑本企业实际规模和在施工程数量等因素,另行配备不少于( )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取得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和一级资质的企业。其下属的非法人施工单位,从业人员总数在( )人以上的,也可参照关于设置企业安全总监岗位的要求设置非法人施工单位企业安全总监岗位。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项目安全总监的任职条件,以下不是项目安全总监任职条件的是( )。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企业安全总监的任职条件,应具有( )年以上在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