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起重机械的防坠安全器等安全装置,必须按照( )或规范的规定,送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或生产厂家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根据《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 )应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根据《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应当向拆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如基础地质条件资料、混凝土的强度报告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
根据《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根据《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应当对在用的起重机械的吊具、索具等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根据《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施工总承包单位在企业或项目设置的独立设备管理机构,其机构中的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人。
根据《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结合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实施建筑起重机械定期检查。在企业层面,应当至少( )对所属项目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组织一次检查。经查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设备并组织整改。
根据《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在项目层面,应当至少( )对本项目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组织一次检查。经查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设备并组织整改。
根据《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综合管理系统将设置塔式起重机顶升、附着告知环节,设备每次顶升和每道附着( )个工作日前,设备拆装单位应当在综合管理系统添加设备拆装单位、安装拆卸工、顶升附着日期等信息。
根据《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其承揽工程范围内使用建筑起重机械的(包括使用自有设备和租赁设备),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企业设置独立的设备管理机构或配备( )设备管理人员。
根据《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其承揽工程范围内使用建筑起重机械的(包括使用自有设备和租赁设备),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中,应当配备(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根据《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塔式起重机的顶升、附着作业前,设备拆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附着装置及现场施工条件,对安装拆卸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完成后,( )应当按规定组织验收,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验收检验。
根据《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设备拆装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 )管理,严格在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严禁出租、出借资质证书。
根据《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依法实施监理的工程项目,工程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建筑起重机械的( )责任。
根据《北京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吊篮的安装和拆卸(包括二次移位)工作应当由( )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