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服务规范》规定:供电企业必须配备用于临时供电的发电车,以加快故障抢修速度,缩短故障处理时间。
避雷器是全密封元件,其故障通常由老化、雷击、外力破坏等引起,使用中一旦出现损坏,基本上没有修复的可能,做更换处理。
接到客户报修时,应详细询问故障情况,如判断确属供电企业抢修范围内的故障或无法判断故障原因,应详细记录,立即通知抢修部门前去处理。
抢修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到达故障报修现场进行处理。城镇地区应在90分钟以内,农村地区在1小时以内,特殊边远地区在2个小时以内。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动作后,应迅速查明跳闸原因,排除故障后方能投运。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动作后应立即进行检查。若检查后未发现事故点,则允许试送一次。若再次动作,便要查明原因找出故障。使用中严禁私自撤除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而强行送电。
总保护和中级保护的范围是判断并及时切除低压电网主干线和分支线上断线接地等产生剩余电流的故障。
倒闸操作必须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倒闸操作时,每操作完一项,监护人、操作人应再检查确认设备确已动作到位后,由操作人在本操作项目前做“√”的标记。
挂、拆接地线应在监护下进行。
监护操作时,操作人在操作过程中不得有任何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操作行为。
用电检查应至少两人进行,其中一人专门进行监护,同时也是见证人。
专责监护人可以兼做其他工作。
装设、拆除接地线可不在监护下进行。
采用当面许可的方法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时,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分别记录许可时间和双方姓名,复诵核对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