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之日起,居民用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用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
由于市政规划,需将原用电容量的受电装置迁移他出,应办理迁址。
为加快报装接电速度,办理低压居民新装业务时,供电企业可不经现场勘查,直接根据客户提供的申请材料、用电信息等出具供电方案。
《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方案编制导则》规定,确定供电方案,应主要满足客户中远期对电力的需求。
针对低压非居民新装增容业务,供电方案答复期限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
《进一步精简业扩手续、提高办电效率的工作意见》(国家电网营销〔2015〕70号)要求供电方案包含客户用电申请概况、接入系统方案、受电系统方案、计量计费方案、送电启动方案等5部分内容。
对申请新装、增容用电的非居民客户,应审核客户的用电需求,确定新增用电容量、用电性质及负荷特性,初步确定供电电源、供电电压、供电容量、计量方案、计费方案等。
计量方案应包括计量点设置,电能计量装置配置类别及接线方式、计量方式、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安装方案等 。
针对供电方案的确定,现场勘查时,不需结合现场供电条件,可直接根据工作经验确定供电电源、计量、计费方案。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供电企业接到用户的受电装置竣工报告及检验申请后,应及时组织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供电企业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通知用户改正,改正后方予以再次检验,直至合格。
供电企业应在用户每一个受电点内按不同电价类别,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每个受电点作为用户的一个计费单位。
低压电力客户业务主要包括两部分,即业扩报装和变更用电。
低压居民新装业务,在电力营销管理信息系统的“计量点管理-运行维护及检验”模块中,可实现装拆工单打印。
低压居民新装业务,在电力营销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归档”环节,不可对用电申请信息、用户方案等错误录入进行修改操作。
低压居民新装业务,在电力营销管理信息系统的“业务受理”环节,可形成正式客户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