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线路检修(施工),若配合停电线路属于其他单位,应由检修(施工)单位事先申请,经配合停电线路的运维管理单位同意并实施停电。
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三者可以为同一人。
在用户设备上工作,许可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检查确认用户设备的操作方法、安全措施符合作业的安全要求。
正确使用施工机具、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是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工作期间,专责监护人若需暂时离开工作现场,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全体工作班成员。
工作时人身与10kV带电体的距离为0.35m时,应采取带电作业方式。
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对有触电危险、检修(施工)复杂容易发生事故的工作,应增设专责监护人,并确定其监护的人员和工作范围。
工作许可人在接到所有工作签发人(包括用户)的终结报告,并确认所有工作已完毕,所有工作人员已撤离,所有接地线已拆除,与记录簿核对无误并做好记录后,方可下令拆除各侧安全措施。
工作中若有特殊情况,工作许可人可变更运行接线方式和安全措施,变更后需告知工作负责人。
检修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可单独进入高压配电室、开闭所等带电设备区域内。
接户、进户计量装置上的停电工作,可使用其他书面记录或按口头、电话命令执行。
配电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当天送达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包括信息系统送达)。
配电工作票的有效期,以批准的停电时间为限。
配电工作许可人不包括用户变(配)电站运维人员。
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不应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签发、许可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