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前,作业单位/部门应先申请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同一作业涉及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时,无需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 )
当生产装置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 )
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装置,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 )
承包商事故应纳入本单位事故管理。( )
检维修作业前要制定详实的检维修作业方案。( )
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设施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可以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
照明电压应小于或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或等于12V,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
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要求的,应佩戴过滤式式呼吸器,必要时应拴带救生绳。( )
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帽,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 )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可以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第一时间的报警尤为重要,除使用防爆对讲机上报之外,也可以使用防爆电话实施上报,公司主控联系电话为:18203080941,安环部电话为:62510171。( )
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
高处作业时,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可以挂在较细的仪表管上。( )
临时用电应设置保护开关,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的可靠性,所有的临时用电均应设置接地保护。( )
夜间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即在原定动火级别的基础上升高一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