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电力监控安规,工作开始时应检查工作对象及受影响对象的运行状态。
依据电力监控安规,在冗余系统(双/多机、双/多节点、双/多通道或双/多电源)中将检修设备切换成非主用状态时,应确认其余主机、节点、通道或电源正常运行。
依据电力监控安规,设备、业务系统接入生产控制大区或安全Ⅲ区应经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批准。
依据电力监控安规,电力监控系统上工作应使用专用的调试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调试计算机经严格检测后可接入外网。
依据电力监控安规,禁止除专用纵向加密装置外的其他设备跨接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大区。
依据通信安规,人员变动情况应记录在电力通信工作票备注栏中。( )
依据通信安规,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可不办理新的电力通信工作票。( )
依据通信安规,电力通信工作票有污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办理新的电力通信工作票。( )
依据通信安规,电力通信工作票的有效期,以批准的检修时间为限。( )
依据通信安规,工作票签发人应由熟悉作业人员技术水平、熟悉相关电力通信系统情况、熟悉通信安规,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或经电力通信运维单位(部门)批准的人员担任,名单应公布。检修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名单应事先送有关电力通信运维单位(部门)备案。( )
依据通信安规,工作负责人应由有本专业工作经验,熟悉工作范围内电力通信系统情况、熟悉通信安规、熟悉工作班成员工作能力,并经电力通信运维单位(部门)批准的人员担任,名单应公布。检修单位的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有关电力通信运维单位(部门)备案。( )
依据通信安规,工作许可人应由有一定工作经验、熟悉工作范围内电力通信系统情况、熟悉通信安规,并经电力通信运维单位(部门)批准的人员担任,名单应公布。( )
依据通信安规,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应通知到工作负责人。其方法可采用当面许可、约时许可、电话许可。( )
依据通信安规,填用电力通信工作票的工作,工作负责人应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并确认电力通信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全部完成后,方可开始工作。( )
依据通信安规,许可手续(工作许可人姓名、许可方式、安全措施等)应记录在电力通信工作票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