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线路安规,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依据线路安规,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依据线路安规,二级动火时,工区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可不到现场。
依据线路安规,二级动火时,工区应指定人员,并和消防(专职)人员或指定的义务消防员始终在现场监护。
依据线路安规,事故紧急抢修工作,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按计划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
依据线路安规,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非全日制用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到现场单独工作。
依据线路安规,事故紧急抢修只能填用事故紧急抢修单。
依据线路安规,工作票只能由工作负责人填写。
依据线路安规,承发包工程采取“双签发”时,工作票签发人的职责全部由设备运维单位承担。
依据线路安规,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持有多张工作票。
依据线路安规,用户变、配电站的工作许可人应是具有一定经验的高压电气工作人员。
依据线路安规,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应通知工作负责人停止工作,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
依据线路安规,白天工作间断可直接恢复工作。
依据线路安规,打锤人应戴手套。
依据线路安规,在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专人留守,防止落物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