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中企业()管理部门是动火作业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
作业现场的( )、( )、( )、( )、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取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作业前,生产车间应做好如下工作:
作业前,( )和( )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企业应建立气体取样检测分析操作规程,明确( )、( )、( )。
取样检测的过程要有照片记录,分析单要注明( )和( )。
集团<<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中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丙烷)气瓶应()放置并采取防止倾倒措施,氧气瓶与之水平间距不应小于()m,二者与动火点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10m,并应设防晒设施,乙炔(丙烷)气瓶管线应安装()措施。
特级动火作业:是指在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的( )、( )、( )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 )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 )作业管理。
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 ),或采取其他有效( ),并配备( ),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
动火作业现场周围条件落实(易燃物等),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禁止排放可燃气体,( )禁止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 10米范围内、动火点上方及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遇( )风及以上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确需动火,动火作业应( )管理。
使用电焊机作业时,电焊机不应放置在运行的( )、( )和具有( )内,否则按照( )的要求进行动火分析。
特级动火作业:动火现场应配置( )或(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 )动火作业点周围可燃气体浓度, 发现可燃气体浓度超限报警,须立即停止作业。
动火分析与动火作业间隔一般不超过 ( );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应重新分析。每日动火前均应进行动火分析;特级动火作业期间应( )进行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