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及其四周悬挂明显的安全警语。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之一是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之一是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义务。由于安全生产所需资金不足导致的后果,及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投入的决策主体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通过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形成一种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
生产经营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应该按照国家和省的专门规定完善相应的“三同时”手续。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物的因素,主要包括机(工具)的因素和环境因素两个方面。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的概算。
在工伤医疗期内,即使劳动合同已到期,生产经营单位也不得与从业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海因利希用多米诺骨牌来形象地描述事故产生的因果连锁关系来说明一个原理即:如果在一个系列中,一块骨牌被碰倒了将会使其余骨牌相继倒下。因此,安全工作的中心就是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或者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中断事故连锁的进程,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
漏电保护装置也用于防止漏电火灾和监测一相接地故障。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之一是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投入和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