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7.起重作业必须实行单一指挥,严禁无人指挥、多头指挥。
498.严禁使用超过检验有效使用期的气瓶,气瓶使用时,应有防倾倒措施。
499.严格执行派车单、安全监督岗、监控装置使用制度,禁止“三超一疲劳”及酒后驾驶和不按平过道情形规定通行平过道。
500.集团公司安监部门、专业管理部门及建设管理、设备管理、行车组织单位在施工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发生营业线施工安全禁止性行为,均有权责令停工整顿。
501.集团公司安监部门、专业管理部门在施工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设备管理单位发生营业线施工安全禁止性行为,均有权采取责令整改警示、启动安全生产过程履职督查等措施。
502.集团公司安全红线按照等级分为Ⅰ类、Ⅱ类,对主观故意触碰安全红线的给予从重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国家机关处理。
503.集团公司安全红线按照等级分为Ⅰ类、Ⅱ类,对触碰Ⅰ类安全红线者,应给予开除处分,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04.邻近营业线施工不纳入营业线施工管理范畴。
505.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
506.各类施工单位都可以提报维修作业计划。
507.所有影响高速铁路行车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维修、检查、检测等作业,都必须在天窗时间内进行。
508.高速铁路维修管理中要求普速铁路和高速铁路并行的车站,涉及或影响高速铁路行车设备正常使用的作业,以及在有关行车或施工文件中明确适用高速铁路规定的线路,均按高速铁路的规定组织实施。
509.各条线路周六、周日均不能安排施工天窗。
510.高速铁路每周一至周五安排维修天窗。
511.普速铁路国铁集团组织集中修的区段集中修时间外,周一至周四安排维修天窗,周五、周六、周日不安排维修天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