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防护员应携带必备的防护用品,做好自身防护,并随时观察施工现场和列车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通知驻调度所(驻站)联络员和作业负责人。
任何情况下,禁止在钢支架人行道上放置钢轨。
需多日连续在隧道内作业时,大型机具材料可不撤出隧道,但必须撤出限界,并采取可靠的防护加固措施。
在接触网支柱及接触网带电部分 5 m 范围以内的金属结构物均必须接地,在与接触网相连的支柱及金属结构上,若未装设接地线或接地线已损坏时,严禁人员与之接触。
清除危石、危树、爆破作业有碍接触网及行车、人身安全时,应有供电部门人员配合,先停电后作业。
本线封锁,邻线(线间距小于 6.5 m)来车时本线可不下道。
人员下道避车的同时,必须将作业机具、材料移出线路, 放置、堆码牢固,不得侵入限界。两线间不得放置机具、材料。
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和机具使用人员应对机具进行检查,机具状态不良或安全附件失效的机具严禁上道使用
作业必须在符合规定的作业负责人领导下进行。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人员、作业项目、天气等情况,具体布置安全事项。不得指派单人到防护区段以外的线路上作业。
多人同时在一起作业时应统一指挥,相互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工具碰撞伤人。
安全带、安全绳应挂在牢固的物体上并 拴绑牢固,安全桩应一桩一绳。
安全绳应一绳一人,严禁在一个物体上拴挂几根 安全带或安全绳,严禁一根安全带或安全绳上拴挂几个人。
搬运及装卸重物时,应尽量使用机械作业;人力操作时,应统一指挥,动作一致;夜间应有充足的照明。
限高防护架设置净高必须低于桥下净高20~100 mm,并与“限高”警示标志一致。
高速铁路维修作业应按照统筹安排、综合利用原则,实施综合维修生产一体化作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