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机构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银行保险机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以上股东、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监事会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在一家银行机构累计任职不得超过 年。
独立董事应当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职责,一名自然人最多同时在 家境内外企业担任独立董事。
一名自然人不得在超过 家商业银行同时担任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连续 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履行职责,银行机构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罢免其职务并选举新的独立董事。
董事会对 负责,董事会职权由公司章程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情况明确规定。
银行机构董事会人数至少为 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 选举产生。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 次,每次会议应当至少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银行机构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由 提名,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对董事会负责。
银行机构 负责制定发展战略。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由 制定。
高级管理层接受 监督,应当按照董事会、监事会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银行机构网站应当保留最近 年的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和临时信息披露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