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建规字(2020)5号文)规定,推进工程总承包项目实行担保制度,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应当实施工程担保。建设单位应当实施工程款支付担保,鼓励工程总承包单位采用( )等形式。
依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建规字(2020)5号文)规定,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 )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依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建规字(2020)5号文)规定,加强工程总承包项目参建单位及项目管理人员的信用管理工作,及时采集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各参建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等信用信息,如发生失信行为其相关信息记入省市( )。
依据《关于深化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意见》(苏建规字(2020)6号文)规定,本文件( )起施行。
依据《关于深化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意见》(苏建规字(2020)6号文)规定,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招标项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外,可要求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保函形式的差额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 )。
依据《关于深化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意见》(苏建规字(2020)6号文)规定,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招标项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外,可要求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保函形式的( )履约担保。
依据《关于深化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意见》(苏建规字(2020)6号文)规定,对于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项目,招标人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资格审查委员会,招标人委派代表数量不超过专家总数的( )。
依据《关于深化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意见》(苏建规字(2020)6号文)规定,对于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项目,积极推进建筑工程设计招标采用( )招标,推进实施设计总包招标,招标人宜将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
依据《关于深化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意见》(苏建规字(2020)6号文)规定,对于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项目,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标时,( )专家不得少于技术和经济方面专家总数的三分之二。
依据《关于深化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意见》(苏建规字(2020)6号文)规定,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评标标准中设置投标报价评审因素的,其所占权重不超过( )。
依据《关于深化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意见》(苏建规字(2020)6号文)规定,对于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项目,投标报价中的评标基准价一般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主,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 1%的所扣分值为0.1,每低 1%的所扣分值为 ( ),偏离不足 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依据《关于深化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意见》(苏建规字(2020)6号文)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达到( )的,可以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
依据《关于深化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意见》(苏建规字(2020)6号文)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达到( )的,可以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
依据《关于深化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意见》(苏建规字(2020)6号文)规定,特大型工程且技术复杂的工程,综合评估法中原评审因素施工组织设计分值可最高增加( )分,增加分值从相应投标报价分值中扣减。
依据《关于深化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意见》(苏建规字(2020)6号文)规定,建筑设计方案招标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招标项目、大型及以上且技术复杂的项目、政府集中建设的大型及以上或技术复杂项目(不含社会代建项目)可以采用( )方式确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