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柜面办理假币收缴业务时,收缴单位向被收缴人出具的收缴凭证上应加盖收缴单位()。
金融机构在现金清分过程中发现假币确认为金融机构误收差错的,金融机构应在()将假币实物上缴到人民银行。
金融机构在收缴假币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公安机关:一次性发现假币()张(枚)以上和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公安机关发文另有规定的两者较小者。
金融机构所在地没有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柜面收缴的假币由()解缴假币实物。
被收缴人对收缴单位作出的有关收缴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可以在收到《假币收缴凭证》之日起()内向直接监管该金融机构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被收缴人对被收缴货币的真伪有异议的,可以自收缴之日起()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者通过收缴单位向当地鉴定单位提出书面鉴定申请。
鉴定单位应当()提供鉴定服务。
鉴定单位鉴定货币真伪后,应出具(),并加盖货币鉴定专用章和鉴定人名章。
鉴定单位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知收缴单位报送待鉴定货币。收缴单位应当自收到鉴定单位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待鉴定货币送达鉴定单位。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被收缴人对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货币真伪鉴定书》之日起60日内,()。
金融机构开展货币鉴别和假币收缴业务,其在用现金机具鉴别能力不符合《GB16999-2010》的,可罚款()。
金融机构开展货币鉴别和假币收缴业务,未按《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规定组织开展机构内反假货币知识与技能培训,可罚款()。
金融机构开展货币鉴别和假币收缴业务,未按《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规定采集.存储人民币和主要外币冠字号码的,涉及假港币的,处以()罚款。
金融机构开展货币鉴别和假币收缴业务,误付了10000元假日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可()。
金融机构开展货币鉴别和假币收缴业务,误付了20张假100元,可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