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项信用评级是指以企业或者经济主体为对象进行的信用评级。()
信用评级机构的评估人员如与评级对象发行人有利益关系,应当回避。()
评级机构的内部评审委员会成员、评估人员在评级过程中应保持独立性,应根据所收集的数据和资料独立做出评判,不能受评级对象发行人及其他外来因素的影响。()
信用评级的主体信用等级的设置采用三等九级,即AAA、AA、A、BBB、BB、B、CCC、CC、C,每一个信用等级可用“+”、“-”符号进行微调,表示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级。()
银行间债券市场短期债券信用等级划分为四等六级,符号表示分别为:A-1、A-2、A-3、B、C、D,每一个信用等级可进行微调。()
各金融机构对借款企业进行信用评级的结果既能供应内部掌握,又可以开具书面证明提供给企业。()
违约率是指通过对评级机构以往评级结果的跟踪,对每一级别的违约情况进行统计所得出的违约数量(或违约金额)与该级别的总数量(或总金额)的比值。()
为开展评级质量检验,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了以违约率为核心考核指标的信用评级质量检验体系。()
对信用评级机构不遵守评级程序、恶性竞争、评级诈骗、以级定价或以价定级等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向社会公开披露,并中止违规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信贷市场的信用评级业务。()
评级机构退出信用评级市场的情形分为主动退出和强制退出。()
如果信用评级机构主动退出评级市场,可以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直接退出即可。()
在美国,评级机构除对各类债权、基金、商业票据等金融工具进行评级外,还对企业、金融机构、国家主权进行评级。()
对长期债务工具进行评级,国际著名评级机构一般通过综合考虑评级对象在景气时期和不景气时期的偿付能力来确定其信用级别,并随着宏观经济的波动而随时调整其评级结果。()
为规范信用评级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信贷市场信用评级执业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于2006年制定并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对信用评级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信贷市场从事金融产品信用评级、借款企业信用评级、担保机构信用评级业务的管理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