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非连续进行的故障修复工作,应使用( )。
122. 由工作班组现场操作时,若不填用操作票,应将设备的双重名称,( )及操作内容等按操作顺序填写在工作票上。
123. 供电单位或施工单位到用户工程或设备上检修(施工)时,工作票应由有权签发的( )签发。
124. 工作许可时,工作票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其余留存于( )处。
125. 工作期间,工作票应始终保留在( )手中。
126. 工作任务单一式两份,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签发,一份由( )留存,一份交小组负责人。
127. 工作结束后,由小组负责人向( )办理工作结束手续。
128. 一回线路检修(施工),邻近或交叉的其他电力线路需配合停电和接地时,应在工作票中列入( )。
129. 配电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 )送达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包括信息系统送达)。
130. 需要( )操作设备的配电带电作业工作票和需要办理工作许可手续的配电第二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天送达设备运维管理单位。
131. 不需要办理许可手续的配电第二种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向( )提出申请,得到同意后给予办理。
132. 填用配电( )工作票的配电线路工作,可不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133. 填用配电第二种工作票的配电线路工作,可不履行( )手续。
134. 禁止( )停、送电。
135. 使用同一张工作票依次在( )转移工作时,若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在开工前一次做完,则在工作地点转移时不需要再分别办理许可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