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文),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应当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 )日。
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文),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改变拟中标人的,应当重新公示拟中标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日。
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文),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服务大纲或设备安装调试方案等技术标评审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不少于( )人的单数,其中经济类评委不少于2人。
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文),来自同一单位的评标专家不得超过( )人。
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文),施工招标需要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不少于( )人。
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文),施工招标项目中,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提供( )个以上符合要求的不同厂家品牌的同档次产品供投标人选择。
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文),信息发布时间和有关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时间不应当包含连续( )天及以上的节假日时间。
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文),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日内应当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 )日。
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文),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 )个月。
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文),对于具有通用技术标准的工程项目,一般应当采用( )。
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的是( )。
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可选条件的是( )。
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文),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中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文),资格预审项目因招标人设置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 9 家,招标人应当降低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量化指标不超过( ))或者取消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改为资格后审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中,专业工程发包,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个及以上的专业承包资质的,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