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行政监督部门在处理投诉过程中,不得向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收取( )。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投诉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提出( )投诉。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重大投诉事项,有权受理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可以会同其他有关的行政监督部门进行联合调查,共同研究后由( )做出处理决定。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行政监督部门调查取证时,应当由两名以上( )进行,并做笔录,交被调查人签字确认。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对符合投诉处理条件,但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投诉,书面告知投诉人向( )提出投诉。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当事人对行政监督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行政监督部门逾期未做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 )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投诉。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投诉处理决定做出前,投诉人要求撤回投诉的,对于已经查实有明显违法行为的,应当( )撤回,并继续调查直至做出处理决定。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 )。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在投诉处理过程中,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听取被投诉人的陈述和申辩,必要时可通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进行( )。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时,应当坚持公平、公正、( )原则,维持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负责受理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 )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关的当事人。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 )内进行审查,视情况分别做出是否受理决定。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依法向( )投诉。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