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务是由收款行发起,经收款清算行发送小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将业务信息经付款清算行转发付款行;付款行按规定时限发出绘制信息,小额支付系统轧差后,将回执信息经收款清算行转发收款行。
失票人应在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且公式催告期限不得少于()。
支票的出票人禁止签发空头支票、与预留印鉴不符、使用支付密码编制错误的支票。此类支票已经发现,农商行应做退票处理,并按规定向人民银行报告,由人民银行按票面金额处理()的罚款
农商行受理的现金支票的收款人不为出票人的,应严格审核款项用途,严格现金管理,原则上出票金额应在人民币()万元以内
支票的持票人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时,应作委托收款背书,在支票背面背书人栏签章、记载“委托收款”字样、背书日期,在被背书人栏记载()名称,并将支票和填制的进账单交开户银行。
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是指有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出票人未足额交存票款的,不足部分由银行垫付的行为。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按每日()计收利息
营业机构办理资金汇划业务,汇出款项单笔金额大于()的,应经营业机构会计主管、法人机构逐级授权,并经市级机构、省联社清算机构头寸确认后办理。
农商行汇出资金业务应先录入后复核,坚持换人复核制度。对于()万元以下的资金汇出业务无需复核。
农商行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现金汇款等一次性金融服务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以上的,应当识别客户身份,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业务是指付款行依据当事人各方事先签订的协议,定期向指定收款行发起的批量付款业务,包括代付工资业务、代付保险金、代付养老金业务和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业务,其业务特点是单个付款人同时向多个付款人付款。
()业务是指根据当事人各方按实现签订的协议,定期发生的批量扣款业务,如委托其开户行收取的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费,其业务特点是单个收款人向多个付款人同时收款。
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银行支付清算必须遵循( )原则。
国库集中支付资金需要退回国库的,代理银行在收到退回资金()向人行办理资金退回。
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已办理支付的资金,应于营业日()前,向人行申请清算资金。
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账号统一加前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