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换流站)保护及自动装置更换或改造作业不需要现场勘察。
配电线路杆塔组立、导线架设、电缆敷设等检修、改造项目施工作业需要现场勘察。
新装(更换)配电箱式变电站、开闭所、环网单元、电缆分支箱、变压器、柱上开关等设备作业不需要现场勘察。
涉及多专业、多单位、多班组的大型复杂作业和非本班组管辖范围内设备检修(施工)的作业需要现场勘察。
使用吊车、挖掘机等大型机械的作业不需要现场勘察。
跨越铁路、高速公路、重要输电线路、通航河流等施工作业需要现场勘察。
输变电工程建设施工将风险从大到小分别对应为极高风险、高度风险、显著风险、一般风险、稍有风险。
风险作业过程管控,可以不开具施工作业票开展风险作业。
风险作业开始实施前,作业班组负责人必须召开站班会,宣读作业票进行交底。
一张施工作业票可包涵最多一项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业和多项四级、五级风险作业,按其中最低的风险等级确定作业票种类。
作业票终结以最高等级的风险作业为准,未完成的其他风险作业延续到后续作业票。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百九十七条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构成危险作业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仅指各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