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配电安规,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应组织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依据配电安规,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时,应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经本单位批准后执行,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依据配电安规,现场勘察后,现场勘察记录应送交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各方,作为填写、签发工作票等的依据。对危险性、复杂性和困难程度较大的作业项目,应制订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
依据配电安规,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核对现场勘察情况,发现与原勘察情况有变化时,应重新填写、签发工作票。
依据配电安规,需要将高压线路、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填用配电第一种工作票。
依据配电安规,高压配电带电作业,填用配电带电作业工作票。
依据配电安规,低压配电工作,不需要将低压线路、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填用低压工作票。
依据配电安规,配电线路、设备故障紧急抢修,填用工作票或配电故障紧急抢修单。
依据配电安规,接户、进户计量装置上的停电工作,可使用其他书面记录、电子信息或按口头、电话命令执行。
依据配电安规,不需要高压线路、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配电运维一体工作,可使用其他书面记录、电子信息或按口头、电话命令执行。
依据配电安规,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填写。
依据配电安规,工作票、故障紧急抢修单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采用手工方式填写或计算机生成、打印。
依据配电安规,工作票执行前,应由工作许可人审核,手工或电子签发。
依据配电安规,工作票必须由设备运维管理单位签发。
依据配电安规,承、发包工程,如工作票实行“双签发”,签发工作票时,双方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各自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