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各单位应将违章的填报、审核、下发、整改、申诉等工作统一纳入平台进行管控,实现违章查处全流程线下管理。( )
依据《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对重复发生严重违章的和反违章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上级单位应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安全警示约谈。( )
《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监理单位的职责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理合同及安全协议,履行监理安全职责,认真开展外包项目安全审查、验证、检查、旁站、签证等工作。( )
《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纳入“黑名单”“负面清单”时承包单位正在实施(或已签订合同)的外包项目无法终止的,发包单位应将其列入重点安全监管对象,采取加大检查频次、派驻专人监护等措施,督促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 )
《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进场施工的承包单位允许先进场施工作业,再履行报备程序。( )
《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承包单位明确中标后,在发包单位要求下,可提前实施外包项目(含辅助性工作),承包合同和安全协议书面可后续补充。( )
《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劳务外包或劳务分包的承包合同,应明确承包单位需自行完成劳务作业,承包单位不得再次外包。( )
《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发包单位不得随意压缩外包项目工期,确需调整工期,必须对安全影响进行论证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组织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 )
《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安全准入考试应通过平台模块采取线上考试方式,考试结果及合格情况应及时记录至作业人员安全资信档案,作为安全准入的必备条件。( )
《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组织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主要职责之一。( )
《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同一建筑物有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可各自管理。( )
《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各单位在委托物业单位管理时,应在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单位房屋对外出租,以及租赁外单位房屋,应在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
《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灭火和应急处置方面重点监督检查内容有规范编制火灾专项应急预案和重点部位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情况,预案内容是否完善、具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规范开展环保应急演练情况。( )
《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单位一级动火区和二级动火区的明确与划定情况;一、二级动火作业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情况;动火工作票的规范管理及现场执行情况是动火安全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
《网络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网络安全监督应覆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