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变电安规,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补填的工作票不需再次履行签发许可手续。
依据变电安规,第一种工作票所列工作地点超过两个,或有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工作单位(班组)在一起工作时,可采用总工作票和分工作票。
依据变电安规,全站停电可不使用工作票。
依据变电安规,第二种工作票和带电作业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日预先交给工作许可人。
依据变电安规,在同一变电站内,依次进行的同一类型的带电作业可以使用一张带电作业工作票。
依据变电安规,工作票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两份,内容应正确,填写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依据变电安规,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指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临时监护人。
依据配电安规,配电站、开关站的户外10kV高压配电线路、设备所在场所的行车通道上,车辆(包括装载物)外廓至无遮栏带电部分之间的安全距离为1.05m。
依据配电安规,电缆孔洞应用防水材料严密封堵。
依据配电安规,井、坑、孔、洞或沟(槽),应覆以与地面齐平而坚固的盖板。检修作业,不应临时打孔、洞。
依据配电安规,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应组织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依据配电安规,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时,应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经本单位批准后执行,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依据配电安规,现场勘察后,现场勘察记录应送交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各方,作为填写、签发工作票等的依据。对危险性、复杂性和困难程度较大的作业项目,应制订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
依据配电安规,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核对现场勘察情况,发现与原勘察情况有变化时,应重新填写、签发工作票。
依据配电安规,需要将高压线路、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填用配电第一种工作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