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前,未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是Ⅱ类严重违章。
工作负责人(作业负责人、专责监护人)不在现场是Ⅱ类严重违章。
拉线、地锚、索道验收不合格,未整改并重新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是Ⅱ类严重违章。
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适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发生电气火灾时应首先灭火。( )
设备无双重名称,或名称及编号不唯一、不正确、不清晰是Ⅱ类严重违章。
熬制沥青或调制冷底子油应在建筑物的下风方向进行,距易燃物不得小于5m,不应在室内进行。( )
超允许起重量起吊是Ⅱ类严重违章。
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含大修、技改等项目)未按规定论证、审核、审批、交底及现场监督实施是Ⅲ类严重违章。
使用同一张作业票依次在不同作业地点转移作业时,应重新识别评估风险,完善安全措施,重新交底。( )
货运索道载人是Ⅱ类严重违章。
利用悬浮抱杆分解组立杆塔时,应检查金属抱杆的整体弯曲不超过杆长的1/500。( )
移动梯子时,梯子上的工作人员应抓稳抓牢。( )
擅自开启高压开关柜门、检修小窗,擅自移动绝缘挡板是Ⅲ类严重违章。
带负荷断、接引线是Ⅱ类严重违章。
新进、转岗和离岗3个月以上电气作业人员,未经专门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上岗是Ⅲ类严重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