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号道岔导曲线中部轨距为()mm。
12号AT道岔导曲线中部轨距为()mm。
道岔辙叉部分轨距,直、侧向均为( )mm。
尖轨在第一拉杆中心处的最小动程:直尖轨为()mm。
尖轨在第一拉杆中心处的最小动程:曲尖轨为()mm。
尖轨在第一拉杆中心处的最小动程:AT型弹性可弯尖轨12号提速道岔为( )mm。
尖轨尖端轨距加宽,允许速度不大于120km/h的道岔应按不大于( )的递减率递减至基本轨接头。
尖轨跟端直向轨距加宽向辙叉方向递减,距离为()m。
导曲线中部轨距加宽,直尖轨时向两端递减至距尖轨跟端3m处,距辙叉前端( )m处。
对口道岔尖轨尖端轨距递减:两尖轨尖端距离小于()m,两尖端处轨距相等时不作递减。
道岔导曲线可根据需要设置() mm的超高,并在导曲线范围内按不大于2‰顺坡。
护轨平直部分轮缘槽标准宽度为( )mm,容许误差 为+3,-1 mm。
道岔护轨缓冲段末端轮缘槽宽度不小于( )mm。
辙叉心轮缘槽标准宽度(测量位置按标准图或设计图规定)为( )mm,容许误差 为+3,-1 mm。
斥离尖轨非工作边与基本轨工作边的最小距离为( ) mm与轨距加宽值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