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即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
持票人不可以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
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的票据行为。
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背面签章。
背书由被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
非经背书转让,即使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将无法证明其汇票权利。
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以背书转让的汇票,前手应当对其直接后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
背书可以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通过背书可以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或者通过背书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
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并可再以背书转让该汇票权利。
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
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